畢慧芬被裁定盜竊罪成。(資料圖片)
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女常客畢慧芬,今年8月在「鳩嗚團」經常聚集的旺角西洋菜南街,涉嫌偷去街頭男歌手湯焯帆的300港元打賞錢。案件經早前審訊,現年22歲的女被告畢慧芬,今(14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她得悉罪成後痛哭落淚。裁判官先索取背景、心理專家及精神科報告,押後至12月5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裁判官裁決時接納事主,即街頭歌手湯焯帆的證供;至於被告在警誡下聲稱只是「路過」的說法,與辯方提出被告在事發前曾在現場跳舞之說法大相逕庭,裁判官認為被告警誡下的解釋不可置信。
此外,辯方辯稱被告把手伸進事主的錢箱只為「打賞」,裁判官並不同意,因被告的舉動與一般人打賞有明顯分別,遂裁定被告蓄意盜竊事主的現金300港元,罪名成立。
控方指被告過往有一項刑事紀錄,今次定罪違反緩刑令。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幼遭家暴,曾離家出走,現與父母關係疏離。她於中學階段,被診斷為中度弱智,冀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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