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掃呢頁CODE去手機
請LIKE FACEBOOK“新專頁”THANKS!
鍾意我? D 熱爆文章嗎?
即刻“讚”接收更多熱爆?!
唔要再顯示

2018年1月27日 星期六

網傳「香港雨夜屠夫」假釋出獄已獲批准 當年他先後姦殺4女做標本 __,

1982年,香港發生「姦殺」案轟動社會,一名年僅27歲的計程車司機先後姦殺四位女性。手法極為兇殘,不僅肢解女性屍體取出「性器官」,更會拍照留念加以收藏 ...


1982年,香港發生「姦殺」案轟動社會,一名年僅27歲的計程車司機先後姦殺四位女性。手法極為兇殘,不僅肢解女性屍體取出「性器官」,更會拍照留念加以收藏。照片送洗時,照片館一看到「不尋常」照片通報警方,才將兇手繩之以法。近日,竟傳出兇手要「假釋出獄」的消息,嚇壞香港民眾!









▼28歲的計程車司機名為林過雲,在1982年2月到7月間,趁著幾個下個雨的夜晚,將女性乘客載到偏僻地區後迷昏犯案,因此香港媒體稱他為「雨夜屠夫」。



▼遭他毒手的第一名受害者是外貌出眾的舞女,緊接著又殺害女性收銀員、清潔工和女學生。

他的手法相當兇惡,將女性殺害之後,冒犯她的屍身,隨後並取出性器官拍照。



▼由於當時攝影技術不發達,照片都要送洗,送洗過程中,便有警察注意到他的惡行,順利將他捉拿到案!

遭逮捕後,他曾被審問為何要拍下照片,林過雲的理由是:「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







▼案件於1983年四月結審,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但是,後來香港廢除死刑,林過雲的刑責轉化為「無期徒刑」,現年62歲的他仍然在獄中安然生活。更令人震驚地是,近日網路謠傳林過雲提出「假釋申請」已獲批准。



號稱香港十大兇殺案之一的殺人兇手就要回到人間…這樣的消息嚇壞所有香港民眾!幸好,政府相關單位澄清林過雲並沒有申請過假釋,只是相關單位定期審查他的刑期,決議「不考慮改動」,讓所有港人卸下心中的一塊大石!

來源:蘋果日報


來源 source: http://www.bomb01.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