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短片】無綫早前擅自抽起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違反牌照條款在先,卻反批轉播港台的規定不合時宜,聲言每年不但要繳交近2,000萬牌照費,轉播政府宣傳 ...
【新增短片】
無綫早前擅自抽起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違反牌照條款在先,卻反批轉播港台的規定不合時宜,聲言每年不但要繳交近2,000萬牌照費,轉播政府宣傳片更等同損失數以億元商業價值。事隔3個月,商經局常秘利敏貞昨在記招被問到為何不減收牌費時,主動提及免費電視台佔用非常珍貴的大氣電波,須同時肩負社會責任,例如要轉播港台節目,故與電訊商不同,「一毫子嘅頻譜使用費都唔使畀」,只須支付牌費。
利敏貞昨日穿上搶眼的「奇裝」外套現身記者會,惹起網民熱議,商台主持兼作家健吾在facebook上載有關相片,並稱「成個諮詢會我都集中唔到睇,我個腦只係係度諗,究竟件衫,係邊度買既」。「得罪講句」專頁更惡搞有關相片,換上藝人陳冠希的樣貌,「有人話過,無論咩衣著,只要換陳冠希個頭都會立即變好睇」,落hashtag「#陳冠希都救唔到」。
昨日記者會,有記者稱「好多傳統電視台都話個牌照費都比較貴」,質疑為何不減收牌費,好讓他們與網台競爭。曾任通訊事務總監的利敏貞昨解釋,牌費是用來支付通訊局行政部門(通訊辦)的日常開支,例如管理頻譜、監察持牌機構的節目是否符合標準等,收取的金額只是收回成本。她繼而主動提及,免費電視台佔用的大氣電波,是非常珍貴的公眾資源,故電視台須肩負獨特的社會責任,例如要免費播放港台節目和政府宣傳片,由於涉及額外成本,故「一毫子嘅頻譜使用費都唔使畀」。期間她兩度以無綫來舉例。
反觀流動電訊商,不僅要繳交牌費,還要繳付頻譜使用費,斥資競投頻譜,「每1兆赫(Mhz)的頻譜,分分鐘通過拍賣」,可能索價5,000萬至8,000萬元,她直言免費電視台相比電訊商,已「有好大嘅競爭優勢」。《蘋果》翻查通訊局文件等資料,無綫現時營運5條數碼及2條模擬制式頻道,與港台的3條數碼及2條模擬頻道,連同ViuTV的2條數碼頻道,合共佔用近300兆赫的頻譜,若撇除翡翠台,單計無綫其餘4條數碼頻道,則佔用8兆赫。以2014年3G頻譜平均每1兆赫成交價為4,921萬元計,假如無綫這4條數碼頻道須如電訊商般,繳付頻譜使用費,金額已接近4億元。
利敏貞數年前在流動電視發牌風波一役,曾與港視主席王維基隔空開火,當時被指其戰鬥力勁過問責官員,霸氣十足。而她去年8月離開通訊辦後,有報道指其前同事被逼夾錢出席其歡送午宴。
去年6月30日,無綫未獲通訊局批准,擅自抽起原定傍晚於翡翠台播出的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改播早在半小時前已於其新聞台插播的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發言錄影,至10月30日被局方裁定違反牌照條款,遭強烈勸諭,無綫卻反批轉播港台的規定不合時宜,其新聞台翌日更播出11分鐘專題節目,「配合」公司口徑,質疑此轉播規定無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在節目播出後7日回應記者提問,踢爆無綫2年前續牌時,未曾反對此規定。邱當時又指,無綫佔用珍貴的大氣電波廣播,有責任轉播港台或政府提供的資訊,故獲豁免支付頻譜使用費,不過無綫新聞當晚報道被指未有完整引述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