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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 星期五

旺角暴亂:旺暴案 梁天琦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 __,梁天琦,

梁天琦早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由囚車押送到高院應訊。(李志湧攝)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 ...


梁天琦早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由囚車押送到高院應訊。(李志湧攝)


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共6罪。由4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前日(16日)上午11時許開始退庭商議,至昨晚(17日)9時仍未有結果。陪審團今早(18日)9時半再繼續商議,至下午有結果。

梁天琦被裁定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但一項暴動罪成,一項暴動罪未有裁決。盧建民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李諾文一項暴動罪未有裁決。林傲軒一項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一項暴動罪未有裁決。林倫慶被裁定3項暴動罪俱不成立。

陪審團早上出庭時,法官引述他們的問題。陪審團問到,若有控罪未能達致7比2,或8比1的大比數裁決,應該現時通知法官,還是考慮所有控罪後才通知法官。法官遂向陪審團表示,現時不需要通知法庭哪一條控罪未有大比數裁決,但他們可以討論其他控罪,而討論期間表達意見,集思廣益,或會對未有大比數的裁決有所幫助。法官指陪審團保持開放態度,表達和聆聽意見,強調陪審團時間方面不應有壓力。陪審團其後繼續退庭商議。

5名被告依次是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22至31歲)。梁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但否認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及盧各否認一項暴動罪;林傲軒否認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則否認三項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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