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阿梅)的母親「梅媽」覃美金,早前向法官要求從梅艷芳生前設立的信託基金提取廿多萬港元,以支付她擺壽宴的費用。法官今(4日)續處理擺壽宴申請,梅媽今沒有到庭僅派律師代表作申請。
律師指現時梅媽要求從信託基金提取約25萬港元用作今年3月擺壽宴之用。作為遺產受託人的滙豐對該申請表示中立,不過作為遺產受益人之一的妙境佛學會則表示反對,除認為金額過高外,又擔心梅媽把款項作其他用途,如支付兒子生活費等。佛學會又建議將款項直接交予酒樓。
法官亦一度質疑指梅媽早前只稱要20萬港元辦壽宴,為何現時變成近25萬港元。而且梅媽在對上3年均有擺壽宴,但每年只花10至15萬港元,為何今年金額如此高。梅媽的律師解釋因今年是辦95歲壽宴,故會請海外親友出宴,圍數亦較多。梅媽早前確在「譽宴」訂了酒席並需支付20萬港元,但現時圍數多了故金額改為近25萬港元。
法官最終批准梅媽的申請但要受託人直接開出支票予「譽宴」。據悉梅媽今次會擺逾25席宴請親友。
另外,梅媽亦透過律師申請把今年農曆年原可獲的11.4萬港元加至20萬港元,並指因已95歲,希望可「加碼」封多些利是給親友。不過法官指,據2016年9月的命令,梅媽每年農曆年可獲約10萬港元「利是」給她使用,且每年增加3.5%,法官認為無任何理由要再增加利是錢,故拒絕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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