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貪污及洗黑錢案,將於月底判刑,辯方前日(11日)向法庭提交判刑陳情書,要求法官以何已還柙16個月的「已服刑期」,為判監年期,變相令何在判刑後即時獲釋。辯方並呈上149封來自不同界別的求情信,不過昔日上司董建華、建制黨派大員的求情均欠奉。何妻胡慧中在親筆求情信中透露,有朋友拒絕為丈夫求情,指他們認為何「落難了」、「再沒有可以利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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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呈上的陳情書有35頁,先詳細介紹何一生中每個階段的工作,包括他在紐約監獄中的貢獻,形容他是「出色(remarkable)」的人,擁有「非凡的成就」,而且一生都為他人「建立橋樑」。文件之後陳述法律理據,建議法官應以他「已服刑期(time served)」為判監年期,認為何還柙16個月,已受懲罰,而無論判刑多少,他都會在餘生彌補他的過錯,促請法官考慮到何的背景及品格,判處「已服刑期」。
辯方並呈上149份分別來自家人、朋友、醫生同儕、病人、公共服務等界別的求情信。排於首位的,是其妻胡慧中的求情信,她以中文手寫5頁信件,以何昔日免卻基層老婦醫藥費、山區義診的故事,讚揚何的為人,形容他是「現代世間罕有、幾乎絕種的君子」;又指他放棄過百萬美金年薪的醫生工作,投身政府,是為實現其服務社會的理想。
胡指,何長期都沒有時間陪伴家人,家中亦有94歲母親苦候他回家,而失去何這經濟支柱後,她亦要「尋找工作機會,來維持生計」。胡又透露,她請求何的朋友為他寫支持信時,有人「不回答我,也就是拒絕幫何志平」,認為他們是怕得罪美國政府,或因何已落難,認為他「沒有前途、再沒有可以利用的價值了」。最後她稱,自己的痛苦無法言喻,跪求法官讓何盡快回家。
翻查所有求情信,政界中為他求情的包括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及梁志祥、工聯會王國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港區人大葉國謙、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曾德成等。至於何的前上司、前特首董建華、及曾以行會召集人身份與他共事的梁振英,2人均未有撰寫,而各大建制黨派的領導層同樣缺席。華信亦提交了13封求情信,不過當中就不見主席葉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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