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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8日 星期日

【知法犯法?】《蘋果》直擊!海關$1,000日包GOGOVAN邊境押犯 __,蘋果,

政府建議提高非法載客取酬罰則,警方近日更接連放蛇打擊白牌車,但海關竟然租GOGOVAN押犯?《蘋果》連日直擊,海關以日租1,000元承包GOGOVAN ...


政府建議提高非法載客取酬罰則,警方近日更接連放蛇打擊白牌車,但海關竟然租GOGOVAN押犯?《蘋果》連日直擊,海關以日租1,000元承包GOGOVAN,由邊境禁區押送疑犯到警署進行擔保手續,其間貨Van僅剩司機一人,涉嫌違反海關內部守則及法例;倘發生意外,司機、乘客,甚至負責押犯的海關人員均不獲保障,被質疑知法犯法。立法會議員炮轟海關使用不合規格車輛執行公務,罔顧人員生命安全,「形成好壞先例」。海關發言人表示,運送期間,海關人員會對相關物品及涉案人士進行看管,直至保釋手續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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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學潤 張軍 李晟謙



《蘋果》接獲海關人員報料,指有管理層考慮到邊境禁區人車罕至,為節省開支,未有遵從內部守則規定,而租用GOGOVAN由邊境管制站押送疑犯到警署進行擔保。據知,有海關人員曾將事件向上級報告,但反被警告「不要搞事」,而矛頭更直指管理層「下令每次押送疑犯到警署時,都帶一箱A4紙放在客貨車車尾,當作貨物」,質疑有人知法犯法,涉嫌違反交通法例,默許走法律罅用貨Van押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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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連日在落馬洲警署及打鼓嶺警署觀察,發現有海關人員利用客貨車押犯的情況,而其中在落馬洲邊境禁區外,海關涉嫌違規租用貨Van押送疑犯的情況最為嚴重,幾乎每日都有發生。高峯期就在下午至傍晚時分,記者發現一輛車身印有「GOGOVAN」的貨Van,駛至約5分鐘車程距離的落馬洲警署大門,然後由海關人員陪同手持擔保紙的疑犯下車,進入警署。



記者發現該部貨Van車尾窗貼上反光紙,從外面難以窺視車廂內的情況。當貨Van停靠警署後,每次均有2名身穿「海關」外套或胸口掛着證件的人員先下車,隨後指示疑犯下車,進入警署。不過,記者觀察所見,每次疑犯下車時均兩手空空,未有提着貨物,而當關員和疑犯下車後,只剩下貨Van司機,並未見有關員留下看管貨物,其後司機會駛至附近一個停車處停泊等候。



其間記者向GOGOVAN司機了解,對方似乎並不知自己「被犯法」,他坦承由海關承包車輛「按鐘計」,一日費用約1,000多元,「等緊海關啲人落嚟車嘢,佢(海關)隨時要用車」。司機指已獲得禁區紙,需全日候命直至晚上10時,每日不定時由邊境禁區押運犯人到警署,平均1日1至2轉,「睇下多唔多犯,捉唔捉到多人」。他更透露,間中會到羅湖邊境運送疑犯,看來此舉已運作了一段時間。



約半小時後,疑犯由海關人員押回貨Van,記者見他們均手持擔保文件,部份人士更操普通話。貨Van上客後,便直駛回落馬洲邊境禁區,整個過程貨Van司機與海關人員相當有默契。



據知,海關於邊境管制區拘捕疑犯後,一般會將疑犯羈留在海關辦事處接受查問,其後倘需要進一步調查,海關需押送疑犯到被捕地區所屬警署,由警方負責進行擔保手續。其中落馬洲管制站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的疑犯,均會押送至落馬洲警署進行保釋手續,而羅湖管制站的疑犯,則會押送至打鼓嶺警署。



海關人員透露,押送疑犯所用的車輛及運送物資等,均由管理層負責安排。惟有處理貿易管制的海關部門,因獲分配的資源不足,有人考慮邊境管制區拘捕的疑犯均觸犯輕微罪行,逃走的機會不大,或為節省開支,因而涉嫌犯險使用不合規格車輛押送疑犯。



除涉事的GOGOVAN外,本報亦目睹另一輛黑色貨Van協助海關押送疑犯。根據查冊資料,2部貨Van屬個人名義登記,登記地址均不位於禁區內,未知其禁區紙如何獲得。



海關發言人回覆《蘋果》稱,若涉案人士須進行保釋,海關會安排該等人士前往警署進行有關程序。海關人員於執行公務時,除使用政府車輛外,亦會按行動需要,根據政府相關指引及規例租用合適車輛,協助運載部門物品、工具,以及隨行負責搬運或處理的人員。相關車輛亦會用作運送與性質輕微案件有關的物品,以及涉案人士到警署進行保釋手續。運送期間,海關人員會對相關物品及涉案人士進行看管,直至保釋手續完結。海關人員會考慮政府車輛的調動情況、案件/任務性質,以及運送過程風險等實際因素,作適當處理。



海關發言人補充,本月接獲一宗由政府內部轉介的個案,初步了解,個案涉及因違反「限奶令」而被捕的人士,案件性質相對輕微。海關人員於邊境口岸完成調查後,調派租用車輛盡快運送涉案物品及涉案人士到就近警署進行保釋手續。租用車輛上亦載有海關人員在執行有關職務時所需的工具。就轉介的個案,海關會繼續跟進。如發現有人員違反相關規定或指引,將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



此外,海關人員如需到邊境口岸工作,亦會確保相關車輛持有有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至於記者所見的2部客貨車是否可以用作載客用途?運輸署回覆稱,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輕型貨車可以出租或取酬形式作載貨用途,但以出租或取酬形式作載客用途,則屬違法。任何人士如招攬或企圖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形式載客的輕型貨車,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判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星期一至五晚上10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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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用GOGOVAN押送疑犯(紅衣)到落馬洲警署,做好擔保手續後離開,再押上車折返邊境管制區。張軍攝 海關人員用GOGOVAN押送疑犯(紅衣)到落馬洲警署,做好擔保手續後離開,再押上車折返邊境管制區。張軍攝
除了租用GOGOVAN外,海關亦會租用一般客貨車押犯。張軍攝

除了租用GOGOVAN外,海關亦會租用一般客貨車押犯。張軍攝
記者連日觀察,均未見海關及疑犯提着貨物,而車上亦只剩司機一人。張軍攝

記者連日觀察,均未見海關及疑犯提着貨物,而車上亦只剩司機一人。張軍攝
記者連日觀察,發現海關人員多次租用客貨車押送疑犯到落馬洲警署。張軍攝

記者連日觀察,發現海關人員多次租用客貨車押送疑犯到落馬洲警署。張軍攝
GOGOVAN司機坦言,每日押犯1至2轉,日租約1,000多元。

GOGOVAN司機坦言,每日押犯1至2轉,日租約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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