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9名被告判刑。
法庭今日(24日)就違法佔領行動案件的各被告判刑,各人刑罰如下:
戴耀廷(54歲):監禁16個月
陳健民(60歲):監禁16個月
朱耀明(75歲):監禁16個月、緩刑2年
邵家臻(50歲):監禁8個月
張秀賢(25歲):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鍾耀華(26歲):監禁8個月、緩刑2年
黃浩銘(30歲):監禁8個月
李永達(63歲):監禁8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47歲):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
餘下2名被告,黃浩銘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而李永達則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