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民及黃浩銘坐囚車離開收押所。(高嘉業攝)
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日前判刑,4名被告即時監禁,分別判囚8個月或16個月。於荔枝角收押所的陳健民及黃浩銘今早(27日)安排轉倉,分別到壁屋監獄及赤柱監獄服刑。據悉,戴耀廷最快於下周一(29日)會安排往石壁監獄服刑。
今早約9時15分,陳健民及黃浩銘先後登上囚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約半小時後,陳所坐的囚車抵達壁屋監獄。而黃所坐的囚車則於早上10時23分抵達赤柱監獄。
邵家臻前日(25日)因身體不適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留醫,目前尚未能出院,署方須待邵出院後,先安排返回荔枝角收押所,然後才能辦理轉倉手續,安排往合適的監獄服刑。
另外,早前在旺角暴亂案中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的「王婆婆」王鳳瑤,今早繼續在收押所外手持黃傘並揮動英國國旗,高呼「戴教授加油、陳教授加油」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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