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置(127)前主席「大劉」劉鑾雄,今日撤回早前對《逃犯條例》修訂作出的司法覆核。聲明中指,劉鑾雄是一個愛國愛港的商人,一貫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申請司法覆核目的為保護自身權益,具正當性和合理性,並非針對中國或特區政府。
面對近日社會上種種紛爭,大劉表示深感痛心,希望香港社會保持和諧穩定、繁榮進步。撤回司法覆核是希望減少社會爭拗。
劉鑾雄突然撤回司法覆核申請,各界揣測是否與政府放風會就修例提出修正案有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可以考慮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3年增至7年或以上,被視為向商界妥協,以換取工商界政黨支持;根據澳門法例,清洗黑錢的最高刑罰是8年徒刑,意味在澳門因行賄及清洗黑錢罪被判囚5年3個月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未必可因政府再修訂而「甩難」,因為刑期門檻是以有關罪行的可判處最高刑罰計算,而澳門法例規定,執行刑期的最長追溯期為15年。
上周五(5月24日)華置股東會後,大劉妻子陳凱韻(甘比)會見傳媒時表示,對於逃犯條例修訂,「集團尊重同支持政府決策,亦未有減少香港投資。」言論有別於大劉立場,反映大劉轉軚早已露出端倪。
大劉提出司法覆核後,曾離開香港,現身加拿大多倫多,當時外界關注大劉是否已展開「逃亡」,而上周五華置股東會後,當日甘比指大劉在港。
大劉申請司法覆核,源於今年4月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挑戰《逃犯條例》修訂。入稟狀指,劉鑾雄一方質疑,《逃犯條例》修訂,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要求法庭頒令,修訂後的逃犯條例不應該有追溯期,在修例前被指控犯罪的人不應該移交。入稟狀指,若修訂通過,劉鑾雄可能會即時被政府拘留,甚至之後引渡到澳門,劉鑾雄可能會被迫流亡海外。入稟狀提到,今次修例涉及特殊狀況,法庭有必要有條例通過前介入,釐清一些重要的問題,會幫助推動立法程序,包括劉鑾雄在未獲得公平審訊下是否不應該被引渡;普通法無追溯期概念,香港今次修例,是否都對修例前的控罪無效等。
劉鑾雄曾捲入澳門歐文龍貪污案,在缺席出庭下,2014 年被澳門法院裁定罪成判囚,被判囚5年3個月,惟因香港及澳門無簽訂移交協議,劉鑾雄未有服刑。4月1日的入稟狀指,劉鑾雄在今次修例中有直接法律權益,他因為嚴重患病被迫缺席聆訊,但澳門法院就在他缺席聆訊下,裁定他罪成判監,他無獲得公平的審訊。目前的《逃犯條例》,他不會因為這種不公平審訊,而被引渡到澳門服刑,一旦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就會將這種保障抽走,劉鑾雄可能會即時被押扣之後引渡,質疑這做法違法人權法的保障。
當時由劉鑾雄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白天賜、大律師黃雅斌代表入稟。
此後大劉頻頻轉移旗下資產,不少公司的董事名單只剩下長子劉鳴煒、甘比及其胞姊陳詩韻。據資料顯示,當時大劉任職董事的公司原先總共有348間,但其中超過98%的公司已顯示為「已告解散」或「已終止營業地點」,只剩下5間公司仍留任董事,全部沒有按揭紀錄。其最後(2015年)成立的兩間公司勝長有限公司及皇日有限公司,由劉鳴煒及甘比同任董事,亦於今年3月29日解散。
大劉於16年底和甘比結婚,17年3月公佈分身家,將其持有近七成半的華置股份贈予一對子女劉仲學、劉秀樺以及劉鳴煒,其中甘比代子女持有50.02%股份,劉鳴煒則分得24.97%股份。連同之前送給甘比的「愛的禮物」The One等等資產,當時甘比更以逾540億成為香港女首富。
除此之外,大劉近年透過有關私人公司,私有化大批原屬華置的香港核心資產,包括銅鑼灣皇室大廈(皇室堡)、新港中心商場、灣仔電腦城等,市值數以百億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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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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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行代表大劉發出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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