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玉(左)自辯時表示雍景臺是馮永業着她購入。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丈夫、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於任職期間收取賭王何鴻燊三太的胞妹陳婉玉利益案,今午(29日)於區院續審。陳婉玉自辯時表示雍景臺是馮着她購入,她只是記得簽完臨約及交了訂金支票後,馮就向她表示對單位都有興趣,陳於是向馮指「咁你買啦」,但對她而言,整宗交易到此便完結。
陳指已忘記馮或經紀有否再就這個單位找她,亦忘記了馮有否和她討論過如何處理該51萬港元,「我已經唔記得咗呢51萬」。律師就陳稱忘記了51萬,問及她有否對錢的顧慮。陳回應指:「我唔可以話好有錢,我唔覺得我無錢......我唔係好明,咩有無錢嘅顧慮啊?」律師於是再問陳:「無錢嘅時候你會點?」陳便指:「我會問我家姐攞囉。」
陳表示在與馮關係變得親密後,馮會物色好單位,然後着她買入,而有關單位便是在馮的住所附近。被問到為何如此遷就馮,陳再一次不猶豫地直言:「因為我鍾意見佢囉,想同佢見多啲面囉。」她又指這能使馮在放工後容易到她家短聚,馮再回家晚飯,陳指馮「6點鬆啲放工,通常佢7點前要走」,可能只有半小時相聚。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