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陳同佳涉於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死者父母冀為女兒討回公道。
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觸法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修例風波一發不可收拾引發連場暴力衝突,政府終在上月「跪低」暫緩修例。台灣殺人案女死者沉冤未雪,而因返港後處理女友財物而被控洗黑錢等罪名的陳,估計最快10月獲釋。有報道指案件死者潘曉穎父母曾於政府暫緩修例後去信特首林鄭月娥,並提出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等4個方法,望政府特事特辦,以為女兒討回公道,但政府並沒有作出具體回應。東網就此向保安局查詢,惟仍未獲回覆。而政府發言人則表示,政府與受害人家屬聯繫的事,不宜公開。
陳同佳早前承認在台灣殺害女友後竊取其財物返港,並在港三次使用其信用卡提款,於今年4月被判囚29個月,實際服刑為19個月,而由於陳於被判囚前已被扣押逾13個月,故最快10月獲釋。
有報道指,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父母曾於政府暫緩修例後,即上月26日去信林鄭月娥,提出四個方法,以為女兒討回公道,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政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逃犯;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以及勸說疑犯到台灣自首。惟林鄭至今未有作出具體回應。而政府在宣布暫緩修例後,亦未有提出其他處理台灣殺人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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