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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3日 星期二

逃犯末路:女子涉雷射筆照警員眼 被控襲警准保釋須宵禁 __,逃犯末路,

被告郭麗芬報稱任職招聘經理。(黃仲民攝)28歲女子郭麗芬在上周六(10日)警民衝突期間,涉用雷射筆照向警員眼睛,事後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原定昨(12日 ...


被告郭麗芬報稱任職招聘經理。(黃仲民攝)


28歲女子郭麗芬在上周六(10日)警民衝突期間,涉用雷射筆照向警員眼睛,事後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原定昨(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因女子仍留院而押後。她今(13日)出院後被帶到法院提堂應訊,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9日等候進一步調查。

被告郭麗芬報稱任職招聘經理,須到外國跟客戶會面,指稱事發於晚上8、9時,認為不必下宵禁令,惟法庭認為應保留不准離境及宵禁令這兩個保釋條件,另加3000港元現金批准她保釋外出。

控罪指郭於本月10日,在尖沙咀彌敦道和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警員朱冠強。據了解,被告當時用雷射筆射向警員眼睛,警員眼睛感痛楚及流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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