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提出問題者」風氣疑延至本港金融業,前東亞分行職員聲稱挺身舉報同事呃銀行佣金,涉事人安然無恙,自己反被開除,質疑東亞銀行(023)舉報機制失效。東亞發言人回覆,銀行具備完善的上告機制且一直行之有效,強調舉報人離職與其上告的個案無關。
為維護客戶利益及聲譽,銀行均設有「內部舉報機制」。前東亞分行職員Jason(化名)表示,加入銀行不久,即發現分行開新戶口數目異常,「有位同事開戶口嘅數量好唔尋常,平均每日開戶達8至10隻,開戶口需時至少一小時,有乜可能一日能夠開10隻新戶口?我有理由相信,有啲戶口係其他人畀佢嘅,從而令佢分到更多佣金」。
根據本報獲得的資料顯示,上季經張姓職員所開的新戶口達218個,是考核指標的3.69倍;全年瘋狂開戶468個,大幅拋離第二名新開戶數目達172個之多,開戶能力之高令人咋舌,Jason更大爆「即使佢放假,新開戶數目都有增長」。單計新開戶佣金每宗50元,張姓職員全年額外袋23,400元。
據Jason所講,新開戶佣金並非人人有份,「櫃位同事開戶口無佣金收,只有大堂客戶服務主任(Relationship Officer)才獲佣金」,倘有關職員開戶指標「爆數」,銷售其他投資產品的佣金亦會有所提升,佣金比例介乎1%至10%不等,估計張姓職員「佣金收入好和味」。
不齒涉及刑事詐騙及不誠實行為,Jason曾向其直屬上司,即大埔分行經理指出問題,惟「對方叫我唔好多事,更邀請我參與⋯⋯」,他堅拒同流合污,為恪守《行為守則》,於是透過公司內部舉報機制,就分行經理及客戶服務主任等所為向人事部主管發出電郵「篤灰」,「(銀行)佣金制度無問題,只係有人利用漏洞做唔啱嘅嘢,從而得到唔應該有嘅佣金」。
「人事部主管話舉報會保密,但舉報後一星期分行經理(涉事人之一)即放大假」,調查似乎進入膠着狀態,面對公司「冷處理」舉報,Jason一個月後再致電人事部主管及向分區經理查詢,惟分區經理使出緩兵之計,稱「既然你信任這個機制,你都要信任公司,畀啲信心我哋,我哋會處理」,並著他打消「報ICAC」的念頭。
未獲調查結果通知,Jason已被終止合約,他被解僱後的第三日涉事人即復工,Jason質疑有人向涉事人通風報信,以致調查未能展開,亦慨嘆「伸張正義都被人炒」。
東亞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稱該行具備完善的上告機制,讓舉報者能夠忠實真誠地以保密形式舉報有關該行的非法、不道德或違規行為,而毋須憂慮因舉報行動帶來對自身的不利後果或遭受報復,對於所有上告個案,均會獨立調查,有關機制一直行之有效。就Jason的舉報個案,發言人續指已經完成調查,並將會向其交代結果,又強調其離職與上告個案無關連。
金管局尤其關注銀行企業管治情況,根據當局設立的《行為守則》,認可機構應明白適時及坦誠地討論及上報問題至為重要,應有妥為通傳的政策訂明程序,讓員工在不會遭報復的情況下,以保密形式表達或通報違規事項,並以獨立於內部指揮鏈的渠道直接或間接地傳達至董事局,董事局應對任何該等「告密者」政策機制進行監察,並確保高級管理層在處理機制時所提出的合理事宜。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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