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掃呢頁CODE去手機
請LIKE FACEBOOK“新專頁”THANKS!
鍾意我? D 熱爆文章嗎?
即刻“讚”接收更多熱爆?!
唔要再顯示

2019年10月17日 星期四

逃犯末路:修例風波:陳同佳將刑滿出獄 台法務部籲港方續押追訴 __,修例風波,逃犯末路,

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判囚。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鑑於香港法院只以他所承認的洗黑錢罪行判刑,陳即將在 ...


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判囚。


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鑑於香港法院只以他所承認的洗黑錢罪行判刑,陳即將在10月出獄。台灣的法務部周四(17日)發新聞稿,呼籲港方應持續積極偵辦,續押追訴陳同佳的殺人罪嫌,還被害人及家屬公道。


台法務部指,衡量斟酌案件被告及被害人均為香港居民,香港檢警機關也已掌握諸多未提供台灣檢警的在港證據,並懷疑被告可能在香港已預謀犯案,強調香港非無管轄權;又稱陳同佳所犯涉嫌殺人的重大刑案屬於「萬國公罪」,認為香港檢警機關應依其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


台法務部又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陳同佳另案刑滿釋放前,積極續押追訴;台方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迅速提供此案在台相關證據,使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兩地全案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


據悉陳同佳殺害潘曉穎逃回香港後,負責偵辦的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先後於2018年3月、4月間,透過法務部經由行政院陸員會向香港政府提出2次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至今未獲港方回應;陳同佳於案發後已潛逃回港,經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透過法務部經由陸委會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赴台接受偵審,亦未獲回覆。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