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蒙面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
《禁止蒙面規例》已實施,然而坊間暴力示威衝擊仍然不斷,繼續有組織發起今晚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有時事評論員表示,政府推行規例時根本沒有考慮清楚,亦沒有其他行動配合,而罰則阻嚇力亦不足,狠斥政府行事畏首畏尾,認為必須同時禁止示威者常用的網上討論區,甚至實施宵禁才能止暴制亂。有法律界人士就指,實施《緊急法》是要快、準及具必要阻嚇力,現時禁蒙面法罰則阻嚇力不足,直言「嘥咗禁蒙面法、嘥咗動用《緊急法》」。
美國國會預計當地時間周二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有組織發起今晚七時在遮打花園集氣集會,促請美國盡快通過法案。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籌委會表示,警方已就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是禁蒙面法生效後首個與反修例相關的合法集會,預計大約二千人參與。
主辦單位又指,上周六(12日)與警方會面時,警方提醒須呼籲糾察和參與者在集會時不要蒙面,主辦單位會提醒集會人士有關法例要求和風險,但亦希望即使有人在和平集會期間戴口罩,警方亦不要貿然進入集會場地執法,以免引起恐慌。
政府禁止示威集會蒙面至今超過一星期。時事評論員陳雲生指,政府應用《緊急法》推出禁蒙面法原意是對的,惟單靠禁止蒙面並不能止暴制亂,必須有其他措施配合,因若有一堆人蒙面,警方根本不夠人手,加上違反規例最重只判監一年,阻嚇力有限。他又指,示威者是「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有部署」,政府禁蒙面時理應預見,惟政府並無考慮清楚、亦無其他行動呼應,認為《緊急法》應同時用於其他方面,「最緊要係切斷佢哋互相呼應嘅網絡」,如個別網上討論區等,亦可實施宵禁,質疑政府行事畏首畏尾,「好有問題」。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單靠禁蒙面法無法令本港回復從前狀況,政府必須有嚴正執法的決心,包括以煽動罪針對相關煽動行為,例如在網上發放叫人在集會時蒙面的訊息等,「抽埋叫人哋去蒙面嗰啲人出嚟」。而現時多區連儂牆有不少標語有煽動性,惟食物環境衞生署不敢執法,質疑「淨係得警察係唔夠」。陳又指,實施《緊急法》要快、準及夠阻嚇力,現時最重只可罰判監一年,阻嚇力不足,是「嘥咗禁蒙面法、嘥咗動用《緊急法》」,認為最高刑罰應為十年監禁才有足夠阻嚇力。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