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呢頁CODE去手機

2019年12月2日 星期一

逃犯末路:修例風波:議員提私人草案 倡改暴動罪最高刑期降至3年 __,修例風波,逃犯末路,

區諾軒(左)聯同朱凱廸(右)提出私人草案,修改《公安條例》。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聯同朱凱廸提出私人草案,修改《公安條例》第18條及19條有關「非法集結罪」 ...




區諾軒(左)聯同朱凱廸(右)提出私人草案,修改《公安條例》。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聯同朱凱廸提出私人草案,修改《公安條例》第18條及19條有關「非法集結罪」及「暴動罪」控罪定義及最高刑期。條例草案已獲律政司發出證明書,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改革過時的公安條例。


區表示,是次修訂主要建議將「非法集結罪」最高監禁刑期降至6個月,「暴動罪」最高監禁刑期降至3年;並廢除「破壞社會安寧」作為控罪定義,改以「使用暴力及威脅使用暴力」為新訂罪行的必要元素;另將「暴動罪」集結人數要求由3人提高至12人,並加入「共同目的」作為必要控罪元素。


區又指反修例示威至今已有5890人被捕,數百人被控暴動罪,警方與律政司作出報復性濫捕濫告,而《公安條例》長期以來極為含糊以及過度寬鬆的控罪定義,是促成大規模濫捕的原因。他稱修改《公安條例》原是律政司司長的責任,卻遲遲未有進行。


區期望政府能於明天(3日)行政會議前回應私人草案,他表示政府若不同意草案,並跟從國際標準修訂其不合理的刑罰準則,將承受巨大國際壓力。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