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有示威者在大埔以鐵欄架設路障。
年輕女設計師於去年10月的大埔警民衝突中,因管有3支汽油彈而被起訴,她今(9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明言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現將她還押至本月24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警方去年10月13日傍晚得悉有示威者在大埔廣福道非法集結,遂到場驅散示威者,期間拘捕23歲被告王琬瑜,並在她身上搜出涉案汽油彈、面罩和手套等,警誡下她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指,被告從理工大學畢業後任職設計師,她自中學起已信奉基督教,不會用暴力解決問題,案發時只是將汽油彈帶離現場。她過往致力投身社會服務,除了幫助內地兒童外,亦曾協助籌辦專為傷健人士而設的時裝表演,她已感到後悔,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考慮到案件對被告本身和社會構成的潛在危險,判監無可避免,現將案件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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