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改控罪為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
市民去年11月連續多天發起全港「三罷」行動,一名女大專生涉在長沙灣參與堵路,其後被警員截獲,在她身上搜出鐵錘、摺刀及易燃液體等物。大專生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改控罪為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至2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被告期間須還押。
新控罪指,19歲的被告韓德芳今年11月12日在長沙灣福榮街512號地下外,有一支鐵錘、一支板鉗、一把螺絲批、一瓶消毒酒精、打火機及報紙。辯方爭議,該瓶消毒酒精是常見家居物品,惟控方指酒精屬易燃有機溶劑。
控方曾透露,當日被告與10多名黑衣人聚集在港鐵長沙灣站外堵路,警方展開驅散時,被告逃走並躲藏在一輛貨車底下,惟被發現,及後被搜出上述控罪所指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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