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害人,開車前咪飲」是政府多年的交通安全宣傳短片的呼籲。大台撐警藝人楊明今日凌晨涉嫌醉駕,意外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將他拘捕。其實,過往有不少大台藝人曾犯醉駕,當中有人被罰款,亦有人被停牌,亦有要參與駕駛改進課程、社會服務令或留案底。
在大台《愛·回家之開心速遞》飾演「細龍太」的陳偉琪於2019年10月,深夜駕駛寶馬房車在跑馬地成和道與一輛的士相撞, 意外後接受酒精呼氣測試,酒精度數79度,今年5月上庭認罪,被判罰款5,000及停牌1年,並要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2019年3月,郭子豪在尖沙嘴遇警察路障,即場酒精測試被驗出超標一倍,曾在傳媒時否認,聲稱自己在家,最後被裁定一項醉酒駕駛罪,被判9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年及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已離巢的羅鈞滿有屢犯交通條例前科,他曾涉不小心駕駛致三車連環相撞,最後獲判罪名不成立,亦試過多次違反交通條例被罰停牌3個月。於2016年在太子道被警方截查,進行酒精測試被揭超標3倍,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2年,並要上駕駛改進課程。
於2010年10月在將軍澳警方設置的路障,因接受酒精測試超標,而被控醉駕,被判停牌9個月及罰款6千,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停牌期間他再被發現偷雞駕駛,結果被無綫雪藏。
於2009年,湯盈盈在西貢醉酒駕車撞傷電單車司機,感化官指湯盈盈過去10年先後3次違反交通條例,但認為她已有悔意,遂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00元及停牌1年。
在2008年,謝天華在西隧駕車時連切兩線,撞向前面的士車尾,酒精含量超標1倍,獲判入獄6周,緩刑1年,另停牌18個月及罰款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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