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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扣查3小時 寫「悔過書」始放行



【採訪手記】

返工睇波,聽起來是一件優差,但到落手做卻是「有苦自己知」。昨日從下午12時半離港過關,到下午3時多踏足深圳前,《蘋果》記者與兩名同行攝記被扣查近3小時始獲放行,事後再得知有本報一名體育記者及多名突發記者面對同一遭遇,原因卻是令港人感陌生的「非法採訪」。

大概每個《蘋果》記者回內地都有被扣查的準備。先是證件懷疑有問題要核對,再來是在口岸的小房間中接受一連串的盤問。疑似國安人員明言,記者這次入境是「未經中聯辦批准的採訪」,欲要離開必須先寫下俗稱「悔過書」的聲明承認指控。

盤問報道會否炒作

今次「中港大戰」備受關注,《蘋果》本欲經正常途徑取得大會採訪證,可惜申請卻如以往石沉大海。

記者獲放行前,又被盤問報道會否炒作,之後又要求記者在紙上寫明「會將採訪內容傳給公司,未知公司會否炒作」。

另外,3名突發記者在售票處外採訪,不消15分鐘已遭國保人員搭着肩膀說「傾吓偈」,隨即被帶上私家車送到派出所,盤問扣查兩小時才獲准離開。

在網絡資訊爆炸時代,即使被視為搞事派的媒體禁足新聞現場,正面抑或負面的消息,仍會源源不絕流出。既自詡是泱泱大國,何以要吝嗇一紙之證?報道是公允是偏頗,讀者自有定論。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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