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華醫院涉未經病人同意,胡亂棄置事主夫婦的四個胚胎。 | next 1/1 pre |
張先生及太太投訴廣華醫院行政失當,將他們的四個胚胎棄置。(胡家豪攝) | next 1/1 pre |
張先生批評院方的書面回覆並無詳細解釋出錯原因。 | next 1/1 pre |
本港多間醫院亦有提供人工受孕服務。(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胚胎學家使用液態氮冷藏胚胎。(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廣華醫院輔助生育科疑未經病人同意棄置胚胎。(何頴賢攝) | next 1/1 pre |
廣華醫院涉違反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的指引,胡亂棄置不育夫婦的胚胎。張先生夫婦六年前到廣華醫院接受人工受孕服務,成功誕下女兒,並將四個胚胎放在醫院冷藏儲存。夫婦倆打算今年九月胚胎儲存到期前再「追」一名孩子,遂到醫院登記及安排。因張太要切除子宮息肉,以及醫院內部裝修,故獲安排明年三月始植入胚胎。豈料,院方突然於九月尾通知二人,已將四個胚胎棄置。院方只表示歉意,至今未能解釋為何錯誤棄置胚胎。
二○○九年,當時二十七歲的張太因輸卵管閉塞,獲轉介到廣華醫院輔助生育科接受人工受孕服務,成功誕下一名女兒,並保留四個胚胎在醫院冷藏儲存。夫婦倆簽署同意書確定胚胎儲存到期日為二○一五年九月十九日。今年一月初,張太收到醫院電話查詢,指儲存到期日快到,會否再使用餘下胚胎。張太回覆說會使用。
痛失胚胎的張太憶述,與丈夫今年四月再到廣華醫院登記人工受孕,並接受連串身體檢查。六月覆診時,醫生通知張太其子宮頸有息肉需切除,手術將安排十月中旬,再在十二月覆診,術後張太身體情況一切正常便可移植胚胎。但由於醫院內部裝修,最快明年三月才可進行胚胎移植。因明年三月已過胚胎儲存期限,張先生擔心有問題,當日特別詢問應診的女醫生。他憶述,醫生當時清晰回覆,他們已登記,不會有問題。
豈料到了九月三十日,張太突然接獲院方電話指已棄置他們的胚胎,令他們大為震驚。
直至十月中,院方兩名醫生與張氏夫婦會面,張先生引述醫生解釋,根據胚胎學家的手寫紀錄,指張太一月時曾於電話答覆「不會」再使用胚胎。張先生質疑,若他們選擇放棄胚胎,怎會再到醫院登記移植胚胎。
負責的醫生隨即改口,承認與胚胎學家的溝通出現問題,胚胎學家並不知道醫生正跟進張氏夫婦的個案,胚胎學家棄掉胚胎前亦沒有再查核紀錄。為彌補過錯,院方可免費再安排人工受孕服務。
院方本月初給予張氏夫婦的信件,重申院方職員一月時收到張太的回覆是「同意在冷凍胚胎限期屆滿後棄置胎胚」。院方在信中表示歉意,並就事件作全面檢討,加強醫護人員間的溝通,避免同類事件發生,但無交代誰人犯錯及要負責。
張先生表示,已向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投訴。他表示,若得不到院方的合理補償,考慮循法律途徑追討。
廣華醫院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正查核事件資料,稍後才能回覆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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