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辛永明攝)
7名警務人員涉嫌於前年的佔領行動期間,在金鐘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而被控襲擊一案,今於區域法院處理。7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第五被告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亦表證成立,各被告都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12月5日讓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曾健超去年1月在認人程序中認出第五被告陳少丹及第六被告關嘉豪,陳及關早前反對將有關認人證供呈堂,但法官認為有關證供對二人未有構成不公,今裁定可接納呈堂。
7名被告依次是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29至48歲),被控前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的變電站外傷害曾健超(40歲)。陳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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