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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

宣誓風波:覆核梁振英讀漏字 郭卓堅不搞眾籌暗寸游梁 __,梁振英,游蕙禎,梁頌恒,游梁,

郭卓堅表明不搞眾籌支付覆核費用,似是暗寸游梁。(陳章存攝)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特首梁振英就任時所作宣誓無效,要求免去梁職務,案件今早10時作聆訊,以決定是否批准其司法覆核申請。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書面判決。郭卓堅一方在庭上陳詞指,接納梁振英就職宣誓時因粗心大意而讀漏「香港」兩字,不是拒絕或忽略宣誓,但基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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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表明不搞眾籌支付覆核費用,似是暗寸游梁。(陳章存攝)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特首梁振英就任時所作宣誓無效,要求免去梁職務,案件今早10時作聆訊,以決定是否批准其司法覆核申請。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書面判決。

郭卓堅一方在庭上陳詞指,接納梁振英就職宣誓時因粗心大意而讀漏「香港」兩字,不是拒絕或忽略宣誓,但基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郭卓堅可提出合理爭辯提出司法覆核,梁振英就職即使是粗心大意讀漏字,已屬無效宣誓,不得重新宣誓。

法官多次質疑郭卓堅一方指出,雖然《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可阻止梁振英再宣誓,但梁振英是粗心大意,並非故意,該例不適用,未有釋法前,梁振英是否可重新宣誓?郭卓堅一方表示,法例未有表明他可重新宣誓,郭卓堅認為梁不能,這點可合理地爭議。

入稟狀指,梁振英當日宣誓就職特首時,在最後一句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讀漏了「香港」兩字,郭質疑其宣誓的有效性。

郭卓堅離開法庭時表示,未能就覆核案申請法援,坦言「遲早破產」。郭指梁振英宣誓即使是疏忽,但錯了就要認及糾正,希望他重新宣誓;郭稱不會發起眾籌,「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負責」,又指去年12月收到法官來信,着他注意相關案例,故那時決定取消針對5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的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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