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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 星期二

游梁宣誓覆核案:游梁玩完:立會追2人薪津 限14天內還186萬 __,游梁,游蕙禎,梁頌恒,

立法會秘書處已向游蕙禎及梁頌恆發信,正式追討二人已申領的議員薪津。(資料圖片)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上周五(25日)遭終審法院拒絕批准上訴申請,二人喪 ...


立法會秘書處已向游蕙禎及梁頌恆發信,正式追討二人已申領的議員薪津。(資料圖片)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上周五(25日)遭終審法院拒絕批准上訴申請,二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已成定局。據了解,立法會秘書處按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二人發信,正式追討二人已申領的議員薪津,並作最後通牒,限二人需於9月12日或以前,即14天內「回水」。

據悉,秘書處分別向游梁二人追討每人各約93萬港元薪律,信中並列明二人需於限期或以前向立法會行管會退還全數薪津,若逾期仍未收到,行管會將展開法律行動,追討有關款項。

游梁二人的立法會議員任期由去年10月1日開始,惟法庭其後裁定二人自10月12日的首次立法會大會中,拒絕宣誓起已喪失議員資格。不過,二人早已向立法會申領議員薪津,包括每人每月約9.5萬港元的薪酬,以及83萬港元辦事處營運開支津貼。隨着游梁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二人合共需要向立法會「回水」186萬港元。

另外,二人上周透露預料要付1200萬港元訟費,當時二人已表明不能承擔,或需要申請破產。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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