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廣場的管理員搶去記者的攝錄機。
《東方日報》記者日前在沙田連城廣場採訪時,遭連城廣場管理員阻止拍攝,甚至被強搶攝錄機及手機,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連城廣場為港鐵物業,港鐵發言人表示,涉事職員為外判保安員,港鐵了解事件後已即時將其開除,並已紀錄在案及永不錄用,強調港鐵對此類事件採取零容忍態度。
「搶機」事件發生於上周三(8日)中午,《東方日報》記者就黑客勒索事件在連城廣場縱橫遊分店門外採訪,以手提攝錄機拍攝期間,突然有3至4名自稱商場管理員上前阻止拍攝,聲稱︰「呢度唔准影相,要申請!」其中一名管理員更搶走記者手上的攝錄機及手機,並用身體迫記者退去走廊牆角位置。記者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調查後,對方交還手提攝錄機及手機,卻出言辱罵記者。記者已就有關事件到警署落口供,警方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正調查案件,並蒐集證據。
阻撓《東方日報》記者採訪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東方日報》採訪是發揮傳媒第四權,為市民知情權做事,任何正常新聞採訪都不應受干預,任何機構及團體都應尊重新聞自由,他促請警方盡快調查事件。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即使拍攝的只是普通人,強搶攝錄機及手機已形同盜竊及搶劫,而記者採訪是為公眾權益,即使不想被採訪,有關人員亦無權強搶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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