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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 星期一

【事實與偏見】友情親情(黎智英) __,黎智英,

【事實與偏見】友情親情(黎智英)我在台灣出書,出版社《新經典文化》邀請我跟詹宏志對話演講(宏志兄,在此謝過!)。有觀眾問我為什麼信神,我說人總有疑慮, ...


  • 【事實與偏見】友情親情(黎智英)


  • 我在台灣出書,出版社《新經典文化》邀請我跟詹宏志對話演講(宏志兄,在此謝過!)。有觀眾問我為什麼信神,我說人總有疑慮,把自己交給神,信神,我們便相信自己。自信對做人做事頗重要,我們總是優柔寡斷壞了事;「嫁給亞善還是亞錢好呢?」折磨了多少美女一生,最後還嫁不出成了老姑婆。我們要多選擇是因為缺乏自信,信自己,隨心所欲,始終如一往往是最好的選擇。沒有了選擇,我們長期奮鬥,予努力和創新機會。信,這力量無窮。

    機會很多時是魔鬼的化身,你永遠像坐碰碰車站不穩。機會像天際的彩雲,你追着到天涯海角,多累!而且只是雲而已。但人都鍾意新鮮感。去到一個新的地方上班,感覺是事業旭日初開的出路;找到個新的愛人,猶如好夢成真,夫復何求。但是,喜歡上班新鮮感的人從來不是成功的人,而遇到每個女人都是初戀的男人永遠最寂寞,最煩愁。

    到醫院探中風住院的老友,這是他第二次中風,比第一次嚴重,住院幾個月好轉不大。他長期飲食檢點,固定做運動,就是生活不檢點,每遇見心儀的女人都當是初戀情人。他第一次結婚我們還在美國,他是律師做公司保險營業員,結了婚不到一年生了個小孩,他愛上了另一個女人。對我說這才是他的初戀,性愛有了昇華作用,有了愛,性零舍不同!拋下老婆小兒過他的新生活去。不過,新鮮感過後這婚姻又散了,但他沒停過在找尋初戀的感覺。

    我去探他,他精神好時可以講幾句,否則我們就坐着聽聽音樂。我們聽着Mitsuko Uchida(內田光子)的Tragic Classic,他突然垂淚,說沒享受過家庭沒親近過兒女,這孤獨在嚙嚼他。風花雪月時孤寂以為是未找到真愛,現在病了回想,若然當時他享受家庭的愛,兒女之情,是否不會像追雲般追求愛?愛早就在那裏,為了新鮮感棄之而去追雲,選擇成了魔鬼把他的愛變成了浮雲。是,是彩雲沒錯,但你從來摸得着嗎?

    他的兒女每日都來醫院探他,看得出是愛他的。他以前的老婆從美國飛來陪了他幾個星期才回去,離了婚的香港前妻也做飯煲湯帶來給他,他是個負心人但一定是個好人。好人應該有好報,他卻落得終生孤寂,就是為了追求愛。

    你不信,是不會有真愛的,沒有信的愛是天上的彩雲,迎風眼前飄過,天又一片空白,又一次徬徨。信了,你會去愛,不是追求愛。愛才是你的人生,不是選擇。

    他從來沒相信過愛,對愛的不安全感使他永遠在追求。神說,信我便是愛。他沒想到自己便是愛,不知道相信自己,愛便在你左右,何用追求的。信了,我們再不尋求選擇,再不追求,只是好好地享受。只是在追求,沒停下來去真的愛過,從來沒給愛萌芽的機會,愛從何來?你被愛因為你愛。

    我說明天再來看他,他問什麼時候?我說早上。他說早上不如買兩盅排骨飯來當我們的早餐。我第二天買了排骨飯去,我們吃得很高興,我以後幾天早上都買去跟他吃早餐,那時他最精神最健談,我以為他有轉機了。但是我離開香港到倫敦十多天回來,他已經走了。

    他走了我才驟然想到,啊!他要跟我吃排骨飯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快要走了,排骨盅頭飯是我最喜歡吃的早餐,在紐約唐人街的「仁記茶樓」我們吃到腳毛都散盡,他是知道的。他回香港後見面少,我們沒機會回味排骨飯的美味時光,他最後想到了,我們最後享受到了,這人生也不錯吧!

    我們認識時很年輕,我要是上Manhattan JCPenney大廈見客,他都在樓下等我放工,爭論到哪裏吃飯,爭了一輪總是去了唐人街吃順德菜。他是律師知道我讀書不多,常常用些似是而非的理論來唬我。我不懂但都知道他是在胡說八道,但他吹水天花龍鳳非常有趣,我反而欣賞他這天真的一面。如果不是天真無邪,吹水怎會如此這般離譜!

    週末我到他New Jersey的家午膳,吃多了酒累了,我到他們的房間小睡。有天醒來,他老婆睡在離我最開的另一邊,好似隻小豬在旁邊打呼,我當時一點沒覺得尷尬,就知道我和他一家人是多熟絡的朋友。

    儘管熟絡,有一天他跑來跟我說要借我的地方扑嘢,我拒絕了他。我說你在我處扑完嘢,我會形住有種骯髒的感覺。「我們這麼熟!」他嚷着不理解,「你喺我個睡房睡不是一樣嗎?」但,我只是睡覺不是扑嘢!我就是不肯。後來他理解了,知道無論多熟絡,一齊玩時多胡鬧,他不可以把他生活的胡鬧帶進我的生活裏面。之後我們反而成為更互信和依靠的朋友。

    我離開美國回港工作有幾十年很少見面,直至他退休回香港定居再婚,我們才見多了面。但過了一段日子見面又少了,他離了婚一年多我才知道,可想而知。過去幾年他身體不適,看他的機會多了。到醫院探他心總是想着快點去到,很急着想見他,這樣的友誼像是親情了。

    他自私自利不負責任的性格不是我喜歡的人品。但他每次離婚和跟兒女的爭執,我都站在他的一邊做和事佬,就像站在弟弟一邊那麼自然,一種親情的牽掛。我發覺年輕時同撈同煲、互相依靠一同成長的朋友,友誼都滲入了親情。儘管幾十年不同世界各自成長天南地北,坐下來吃頓飯都要找話題,儘管話不投機,飯還是吃得開心,互不猜疑,互不介意,誰都看過對方最壞的一面,不會大驚小怪,朋友變成了親人一樣。我們說out of sight,out of mind,不見面逐漸遺忘,是,有時是會遺忘了,但心裏總是牽掛。

    年輕時血氣方剛,肝膽相照,大家掙扎互相鼓勵的友誼,人生綻放最神奇的夢,是鮮花最盛放的春天。那時候生活的辛酸也予這友情幻夢的浪漫,像在戀愛,仿似愛情中的友誼,親情中的溫馨。這神奇的花朵我看過一次,就是在人生困難卻浪漫的春天。幸好人生還有夢,夢裏見到走了的朋友回來喝個茶,吃盅排骨飯。好!夢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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