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回應】
林作同麥明詩喺前年分手,結束咗3年感情,但兩人關係一直拖拖拉拉,試過分手後影到兩人同對方家人食飯,或者係二人世界嘅相。
最新發展有啲莫名其妙…林作噚日喺時尚網站嘅Blog撰文,無啦啦宣佈分手,但就冇講明對像,但臨尾就補多句「備註:不是大家想當然的那位」似暗指緊麥明詩。今日林作喺ig轉貼番自己嘅文章,但就少咗呢句備註,文章開宗明義,話喺噚日「結束了一段數年的感情。早已分手,但藕斷絲連。」
林作突然坦白話,第一次見面就鍾意咗對方,而自己當時係有女朋友嘅。佢又話幾年後兩人終於可以喺埋一齊,係好幸福,但最後衰自己:「但我不懂珍惜,是我的錯。我讓妳感受到愛情的苦,卻沒有給到你甜。我和前度的糾纏,讓你徹底對我失去信心。」
林作話分咗手,但兩人仍然係朋友,自己諗法係想復合,但冇諗過對方提出分手嘅原因係:「因為你真的想出去玩。我只想對妳好。妳卻選擇跟媒體想得一樣——認為我是靠不住的……你四圍愛,我懂。滿足你的虛榮、空虛、寂寞、好奇,我懂。只是,今次,我希望對自己認真。」
林作喺文章形容自己唔灑脫、顧家、專一,每次聽到有朋友講起前度嘅情史都會受不了,佢話兩人相遇係「早了至少十年。」呢次仲令佢上咗人生一課:「拒絕,是人生最難的一課,特別是我。或許就是要面對著你——我人生第一個真正讓我學懂愛的人,我才會學得會。」
有網民睇完佢篇文,覺得一頭霧水,留言問事實定作文,又有人話林作唔應該咁樣公開講「麥小姐」,而林作就回應都係事實,同「麥小姐」都只係緋聞,唔算係愛。
雖然林作喺留言話咗「事實,全部是真的。」,不過今日佢點《蘋果》時話:「唔係佢啊!我根本唔係講緊佢。我個專欄係半虛構㗎-揉合自己想像同經歷。我確實講緊嘅係另外一個圈外人。係之後認識的。我喺專欄有加註不是大家想的那位,就係唔想大家咁睇。我好抱歉又連累別人,我係講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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