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奐今年7月涉嫌在家中強姦及性騷擾兩位女工作人員,當日他即時被拘捕受查,直至昨日當地法院經過30分鐘審訊,姜至奐被判罪成,判罰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期三年執行,同時需要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三年內禁止從事跟兒童、年輕人、殘障人士有關的工作。法官在庭上表示:「雖然受害人及被告人曾和解,受害人亦表示不想被告人受到處罰,但考慮到性犯罪對受害人的傷害是難以完全恢復,所以無法接納和解,希望被告人是真心就事件反省。」
姜至奐離開法庭時未有接受在場傳媒訪問,急急腳登上黑色車離開。 | |
姜至奐被判緩刑,引起不少網民不滿留言鬧爆:「韓國真的是個好國家,即使是性暴行也只是執行緩刑。」、「真的有因強姦而受到懲罰嗎?」等。韓國Channel A時事節目《案件情報室》就姜至奐強姦一案,邀請專家分析他獲判緩刑的主因,認為姜至奐早前跟受害人協議和解,家人又撰寫求情信、而他審訊期間在庭上落淚懺悔等都是原因之一。
認罪又反口
案件事發於今年7月9日,報道指姜至奐當晚和兩名女工作人員回到其位於光州的家中飲酒,之後他走入兩女睡房,先性侵A某,另外又對B某進行性騷擾。A某被性侵後即發短訊給友人,指身在姜至奐家中飲酒,但被對方鎖在屋內不能離開,叫朋友代為報警。警方接報後到達姜至奐家中,即時逮捕姜至奐。警方調查時姜至奐聲稱只記得自己飲了酒,之後發生的事情已完全忘記,並稱當睡醒時才發現自己在兩女的房間。
姜至奐在首次審訊中曾認罪,但到第三次審訊時又忽然改口否認。上月姜至奐受審時又曾在庭上哭着求情說:「我想擁有一個美好的家庭,希望成為世界上最好的父親,我以為我再努力點就可以夢想成真。如果可以回到那一天,我想叫自己不要喝下那杯酒。我不能為自己找任何藉口,我很難過,很抱歉,我對此感到遺憾。」
撰文:余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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