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否認2項襲警罪。(陳章存攝)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於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警民衝突期間,被指用大聲公推一名警長的長盾,以及用大聲公與一名警司對話時聲浪太大。區否認2項襲警罪,案件今日(20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機動部隊警員供稱區當時持大聲公,夾雜粗口謾罵警員,期間被告拒絕聽從指示返回行人路,形容被告是警方向前推進的最重要阻礙。
控罪指,區諾軒於2019年7月8日約凌晨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長關志豪;另他被控於同日凌晨相若時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司高振邦。
控方讀出高振邦的醫療報告,指事件後他出現耳鳴及霹啪聲,檢查下發現右耳聽力受損,被診斷為急性聽力損失。及後覆診時聽力好轉,耳痛消退,耳鳴及霹啪聲消失,但及後仍需覆診。
機動部隊高級督察劉嘉聲作供時指,當時警方正進行清場,他見到被告手持大型揚聲器,在警方防線前出現,旁邊有一批記者。被告沒有理會警告,繼續停留行車路,並以大聲公向警員謾罵,期間曾衝擊警員關志豪的盾牌數次。其後警方傳媒聯絡隊高振邦警司與被告對話,高再次呼籲他返回行人路,被告沒有聽從,反而用大聲公繼續向高的方向叫喊,「見到高振邦警司有手部動作,類似想撥開被告手持嘅大聲公」,劉形容被告「正正前方最重要嗰個阻礙」。
他接受盤問時,承認當時現場環境嘈雜,警方亦會使用大聲公,但強調會注意喇叭方向,警方使用的揚聲器體積亦較小。對於辯方指是警員以盾牌衝擊被告及記者,劉不同意。
庭上控方播放事發片段,顯示高振邦警司曾向被告稱「唔好將大聲公擺近我耳仔度」,被告指「係你聽唔到我說話」。被告亦疑曾以大聲公敲擊警員盾牌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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