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成為香港治安毒瘤,多年來更燃燒60億港元公帑。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程序為禍香港,不但成為治安毒瘤,多年來更燃燒60億港元公帑,政府曾計劃修例堵截,但至今進度緩慢,至今更胎死腹中。根據政府最新提交提交予立法會審議的法案,突然由19項大幅削減至4項,當中令人最關注用作打擊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程序的《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亦被抽起。有學者批評,民主派議員「拉布」令負責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例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停擺,無法處理打擊假難民修例,不但令本港治安埋下隱患,亦繼續燃燒大量公帑「救濟」假難民。
假難民禍港多年,港府早於2018年就提出修訂《入境條例》建議,並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其後提出9項建議,於2019年1月討論。政府去年10月底向立法會提交19項法案中,就包括《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不過,礙於民主派在內會「拉布」,內會至今仍未選出正、副主席,處於停擺狀態,加上本立法年度預計於7月中完結,政府就於本月中再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的更新版本,大幅削減法案至4項,當中未有包括打擊假難民的《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計劃就《入境條例》提出的九項修例建議中,包括限制聲請人須在抵港3個月內提出,由非法入境香港、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起計算;即使聲請人已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或法律援助申請,除非獲法庭許可,否則入境處可以將他們遣離香港;考慮增加羈留權力,訂明當有聲請人對人命或財產構成風險或阻延程序,可將之羈留;大幅調升聘黑工及打黑工的罰則。
修例亦建議加重航空公司檢查其乘客是否可合法來港的罰則;修例要求航空公司或其他交通工具在出發入境處提供乘客資料;為統一審核機制提供全面的法律基礎;將過往曾出現的明顯拖延手段,包括以索取資料為由拖延審核,或表示身體不適但未能提供醫生證明等, 列明不可被視為「非常特殊」和「無法控制」的情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表示,有逾九成聲請人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均不獲批,修例並沒有剝奪聲請人的基本權利。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民主派議員對於打擊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的修例態度看似並不在乎,加上立法會會期將於7月中完結,法案須於下屆立法會推倒重來審議,令早前的努力化為烏有。至於內會停擺,陳批評民主派「拉布」變相助長假難民禍港,對本港治安埋下一個很大的隱患。陳又指,假難民問題多年來燃燒60億港元公帑,若法案未能通過,預計政府將繼續燒公帑「救濟」假難民。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直斥本港假難民問題嚴重,不少人仍濫用免遣返聲請程序滯留香港,更形容是治安毒瘤,為香港帶來不少財政負擔。對於現時政府仍未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她擔心修例變得遙遙無期。她又指,雖然新增的免遣返聲請個案有減少迹象,但仍有個案堆積在司法覆核和上訴程序,政府不應因而卻步。她認為修例即使「遲咗啲」,但仍有阻嚇性和堵塞漏洞,應盡快將修例提交到立法會審議。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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