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晨(17日)於多區採取行動,到5名《蘋果日報》董事及高層的住所進行拘捕及搜查工作,並將5人押送至《蘋果日報》大樓繼續搜證。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經調查發現,自2019年起至今,《蘋果日報》在報章及網上發表數十篇的中英文報道,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央。有關文章在國安法實施後,乃至近期仍然持續發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消息指,警方將要求《蘋果日報》在限時內移除涉呼籲外國制裁中央及香港的文章。據了解,被捕的5名《蘋果日報》高層今晚將被通宵扣查,而警方搜集到的證據相當充足,涉及約50至60篇呼籲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港府的報道,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保安局亦已引用國安法,凍結與《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資產,涉款1,800萬港元。警方會繼續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桂華提到,今晨被捕的5名人士,全部是《蘋果日報》的報章或網上業務董事,包括東主、出版人及編輯,對該公司運作相當重要,亦對報章內容、風格及方針責無旁貸。警方認為有強烈證據表明,有關文章是與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制裁計劃的重點,為境外機構實施制裁行動提供口實。李形容《蘋果日報》大樓已成犯罪現場,警方進行搜查工作期間會有見證人協助,以示公允。
保安局亦已引用國安法實施凍結令,涉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3間公司的資產,合共1,800萬港元。有消息指,警方亦會引用凍結令,禁止有關銀行處理上述3間公司的銀行帳戶內財產。警方已向法庭申請手令搜查,範圍包括《蘋果日報》大樓,容許警方處理新聞材料、資料。
李表示,警方一向對新聞及出版自由十分重視,亦會依照國際公約,對公民權利、政治權利採用「高標準」,惟有關權利及自由受到國家安全規限,而非絕對性,故無可選擇地要向一間傳媒機構採取執法行動。至於「轉發」有關文章會否構成違法問題,李指要視乎是否存在「轉發」行為及其「轉發」的企圖,警方會再作調查。他又呼籲《蘋果日報》的員工亦要小心行事,以免觸犯國安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時,形容《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凍結的1,800萬港元資產為「黑錢」,強調凍結涉嫌犯罪分子財產是國際公認做法。被問到有否信心將被捕的5名《蘋果日報》高層入罪時,李強調對警方行動充滿信心,又相信經過取得更多調查證據後,調查工作會收到一些實質效果。
李又指出事件涉及刑事串謀的罪行,形容涉案人士涉嫌利用新聞工作作為工具,透過實體報紙及網上報道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批評有人利用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掩護。他強調今次行動並非針對新聞工作或新聞自由,又指不會對其他傳媒工作採取行動。
他又指,會調查公司內外人士有否參與、協助、教唆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定必追究到底。他又鄭重呼籲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應該與罪犯切割,否則會付上沉重代價,後悔莫及。被問到現時仍然訂閱《蘋果日報》或購買其股份,會被否視為觸犯國安法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時,李指,要視乎有關行為的目的和意圖是否要危害國家安全。
對於政圈盛傳7月之前要「整頓」《蘋果日報》,被問到會否確保《蘋果日報》於7月1日「冇報紙出」時,李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要《蘋果日報》7月1日無法出版,但重申會考慮任何可行措施,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度嚴重罪行。他亦無正面回應若《蘋果日報》繼續運作,會否違反任何法庭手令或法律。至於會否呼籲《蘋果日報》員工「跳船」?他表示,每個人的決定是由自己作出選擇。
此外,李亦被問到當局會否公布該數十篇文章的內容,以及文章類型是屬於社論、社評或引述式報道。他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故不能披露有關細節。
另外,「蘋果假新聞及毒新聞監察組」數名成員手持「威脅國家安全、勾結外部勢力」、「支持警察 嚴正執法」到《蘋果日報》大樓外抗議,指壹傳媒目的是透過報道操控輿論、反中亂港,煽動市民的反政府情緒。其後,團體「蘋果惡行關注組」數名成員到場開酒慶祝。團體表示,《蘋果日報》多年來不擇手段炮製假新聞、荼毒年輕人,特意到場慶祝,希望黎智英「企業倒閉、破產收場」。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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