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A女指控,吳永洙坦承的確有牽對方的手、造訪A女的住家,但也辯稱是因為A女在公園迷路,要牽對方的手帶路,而且早就跟對方道歉,但道歉只是為了安撫A女情緒,而不是真的認為自己有錯,否認有強制猥褻之嫌。2023年出庭時,吳永洙則對媒體表示:「行為不檢,非常抱歉。」
水原地方法院於2月2日進行最終審理,檢方指出吳永洙2017年曾在一次酒席上,向A女表示:「妳們看起來已經是女人了。」這段對話則被認為是在騷擾嫩妹,因此在受害者的要求之下,吳永洙也傳送了道歉訊息,只是他仍辯稱:「是因為妳很像我女兒。」尤其在調查、審理過程中,吳永洙並未表現出反省的態度,因此求處1年有期徒刑。
吳永洙對此則表示,「我活到這把年紀還要站在法庭上,真的很痛苦也很折磨。我人生的盡頭居然變成這種狀況,實在是很淒慘,整個人生都要垮了。希望法官能做出明智的判決。」吳永洙的律師則指出,除了受害者的證詞以外,與本案相關的證據相當不足,希望法官能參考這點並做出無罪判決。最終判決預計3月15日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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