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今年3月底發道歉聲明,承認醉駕並承諾不會再犯。資料圖片
屢次涉及交通事故的無綫藝人羅鈞滿,今年3月底被《東網》率先報道再涉醉駕,案件今日在觀塘法院提堂;32歲的羅鈞滿承認控罪,裁判官指被告超標三倍,根據案例「坐得監」,先將案件押後一會,着控方提供相關案例再作判刑,不排除判監。裁判官在再開庭時,決定先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26日判刑,但強調不排除所有判刑可能,而羅則准予1萬港元保釋。
控罪指,32歲的羅鈞滿於今年3月26日凌晨近4時,駕駛私家車途徑九龍太子道東時遇警方路障被揭發涉醉駕,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錄得62微克,回到黃大仙警署吹大機則72微克,超過上限22微克。
自爆月入3萬
律師求情稱,被告食飯期間認識新朋友飲了兩杯白酒,遭裁判官揶揄:「兩杯白酒無可能咁高,除非一公升一杯。」律師續指被告大學程度,現職藝人,月入3萬港元,每月給家人5000港元家用,初犯認罪,父已退休,母為家庭主婦,皆已七旬,事發時只是想駕車由九龍城去新蒲崗泊車,幾分鐘車程,現已明白飲酒後一分鐘都不能駕駛,已知錯後悔不會再犯。期間裁判官問被告:「喺邊度做藝人?」被告答:「TVB」官再問:「做咩藝人呀?做戲㗎?」被告:「拍劇集。」
《東網》於3月26日接獲消息率先報道羅鈞滿涉嫌醉駕,其後無綫高層樂易玲回應指羅已向公司認錯,並表示會搵羅鈞滿「傾偈」,更指對方行為「真係令人失望」!而羅於翌日凌晨在微博承認酒後駕駛,並以「我錯了」及「對不起」來公開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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