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港鐵金鐘站犯案,他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資料圖片)
29歲男子麥俊文本年4月21日在港鐵金鐘站,尾隨一名穿裙的25歲空姐下樓梯時,伸手「拎起」對方的裙子,令其內褲外露,當女子與港鐵職員上前向他質詢時,他又突然奔跑,最後被截停。麥今日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還押至周三(8日)判刑。
被告過往有7次同類案底,於2009年因非禮在區院被判囚5年;2013年則曾因搶劫及非禮,在高院被判囚6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有心理及精神問題,患有過度活躍症,且有過度強烈的性慾等,又指事發當天被告剛獲釋不久,本正前往青山醫院覆診,強調他事後亦有看醫生,可見願意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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