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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

689卸任前 狂銷 12億檔案 毀滅證據 [壹週刊 - 1377] __,689,梁振英,M1,

梁振英任內四年半,多達12億的政府檔案被毀滅,疊高的話大約等於623幢國金二期,非常驚人而且前所未見,令人質疑身有屎的官員正為歷史做大掃除,毀滅證據。封面故事689卸任前 狂銷12億檔案 毀滅證據如果你想知道:二○一四年九月廿八日,是誰下令向香港人施放催淚彈;港大首席副校長遴選風波,政府如何介入隻手遮天;鉛水問題,邊個部門邊個官員做過乜嘢決定;銅鑼灣書店事件,特區政府與北京之間講過乜、有無人出賣香 ...


梁振英任內四年半,多達 12億的政府檔案被毀滅,疊高的話大約等於 623幢國金二期,非常驚人而且前所未見,令人質疑身有屎的官員正為歷史做大掃除,毀滅證據。

封面故事

689卸任前 狂銷 12億檔案 毀滅證據

如果你想知道:

二○一四年九月廿八日,是誰下令向香港人施放催淚彈;港大首席副校長遴選風波,政府如何介入隻手遮天;鉛水問題,邊個部門邊個官員做過乜嘢決定;銅鑼灣書店事件,特區政府與北京之間講過乜、有無人出賣香港;執法機關如何跟進,梁振英收取 UGL五千萬元顧問費,過程可有受到阻撓;這些,都要靠政府文件作為證據。檔案,是歷史真相的守護者。

不過,本刊調查發現,梁振英上任四年多以來,政府內部瘋狂銷毀檔案。二○一二年至今年四月,政府檔案處合共銷毀相等於 12億張 A4紙數量的文件,即平均每年銷毀 2.8億張,其中雨傘運動發生的一四年,更破紀錄銷毀多達 4.2億張。

檔案專家直指銷毀數量驚人,而且前所未見,並且質疑毀滅的內容,是否毫無歷史價值。至於梁振英卸任前,會否銷毀他任內的公務文件、電郵、傳真等,特首辦拒絕直接回應。

一切,皆因遲遲未訂立檔案法惹禍,令回歸廿年的香港歷史跌入無底黑洞。

九七後特區政府秘密銷毀檔案問題備受批評,本刊向檔案處查問,梁振英做特首的二○一二年至今年四月底銷毀的檔案數量,結果顯示四年半內,檔案處合共批准銷毀 259,191直線米的檔案。前檔案處處長朱福強解釋,一直線米檔案約相等於 4,752張 A4紙,以此推算,即相等於 12.3億張文件,數量之多前所未見。相對董建華及曾蔭權年代,每年平均銷毀約 3萬直線米(約 1.4億張文件),梁任內銷毀數字明顯上升。

若將銷毀數字以國金二期樓高 415.8米的高度作比較,大約等於銷毀 623幢 ifc二期,直逼「 689」這個數字。若按長度計算,這個數量的文件,大約等於可以由香港飛紐約 50次的距離。

梁振英上任四年半以來,若看每年銷毀檔案的數量,可見一四年、即發生雨傘運動及他被揭收 UGL顧問費的一年銷毀最多文件,相等於 4.2億張紙,較一二及一三年都多出一倍。相對之下,各政府部門每年移交檔案處保存的檔案數量,平均只有 200多萬張文件,比較銷毀的億計數字,存有巨大差距。

前檔案處處長朱福強表示:「這個銷毀數量十分驚人,似乎在做大掃除,這麼大數量的檔案,令人擔心是否很倉卒地銷毀。我做處長時(九九至○三年),肯定沒有銷毀那麼多。」

銷毀文件或有價值

究竟政府毀滅了什麼檔案、為何數量突然暴升?檔案處回覆本刊時,提到處方批准銷毀的類別,包括:與食品投訴有關的檔案、病人到診統計表格、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檔案、與婚姻糾紛申請有關的個案案卷、新建築工程的圖則/檢測報告等。

至於二○一四年的「大掃除」,政府列出的銷毀檔案類別,與其他年份大致相同,都是一些公用表格、證明書、申報表、註冊文件等。檔案處稱,二○一四年之所以有較多數量,因為「幾個部門累積了很多過期檔案需要銷毀,當中入境處及稅務局的檔案共佔全年總數的一半以上。」

朱福強質疑:「與食品投訴有關的,當中是否涉及民生醜聞、大陸入口、公共衞生監察程序等問題,這些文件,可能很有研究價值。」

「同樣地,病人到診統計表格,涉及哪一類型的疾病,若屬爆發流感的時段,很可能值得保留作研究。旅客申報表也一樣,當中的旅客國籍、出入境人數,或對分析香港旅遊業發展、制定長遠政策有幫助。」

應轉數據檔保存

究竟兩年前,是誰決定對香港人施放催淚彈?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曾經向特首辦查問有否雨傘運動的檔案及如何保存,卻未獲直接回覆。

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從學者角度分析:「銷毀文件中,有關消防裝置的檔案,單看牌頭就好想看內容,因社會大眾正因為消防員殉職事件而關心。至於婚姻糾紛,更是很多社會學者一直想研究的題目,以往只能靠統計處的數字,銷毀了的個案,會否包含更多資料?」

「我比較擔心,是這些檔案銷毀之前,官員有否將內容,在刪除市民個人資料後,化成數據檔保存。例如講離婚個案的,如果能保留性別、年齡、收入、住所區域、離婚原因等,對學者研究社會保障政策會很有用。」傅景華舉例,英、美國家都建立了大型官方數據庫,內含例如住屋、交通、社福等民生統計數字,切合「大數據」潮流讓公眾下載,當中都不存私隱。

對於銷毀表格的內容有否保存,檔案處回覆本刊時竟然牛頭唔搭馬嘴話,「儲存了批准銷毀及保存的檔案數量及日期,作數據分析和統計用途。」無提表格的內容有否存檔。

朱福強擔心:「我很懷疑,政府是否只銷毀了上述的檔案,其他更重要的決策文件,又去了哪兒?」

「職能檔案」要保留

政府目前公開的檔案,多屬港英時代,這幅一九五四年的長沙灣道寮屋分布圖,現於觀塘歷史檔案館展出。

究竟檔案處是根據什麼準則決定銷毀文件、梁振英做特首期內,政府是否改變了檔案處理的程序,令大批文件被銷毀?檔案處回應:「只有經鑑定為沒有歷史價值的過期檔案才會被銷毀。」並聲言過去五年這個原則沒有改變。

朱福強指出,上述提及的銷毀檔案類別,大多屬於部門的「職能檔案」( Program Files)。他解釋,政府內部會將文件,分作職能檔案及行政檔案( Administrative Files)兩大類儲存,前者為部門職能所產生的文件,跟政策、決策有關,極具保存價值,例如:政府內部誰決定參選立法會要簽確認書、十億一帶一路獎學金如何得出、樓市辣招根據什麼來制定等,是香港歷史的重要見證。至於行政檔案,則多是部門開支、人手、裝修等涉及辦公室運作的記錄,相對之下歷史價值較低。

朱福強說:「食品投訴、病人到診、消防裝置等的相關文件,全部都屬部門職能檔案,是否真的毫無價值要銷毀?我比較擔心,是檔案處職員,是否具專業歷史鑑定知識。」

檔案處聽命官僚

朱福強退休後,在大學教檔案管理,並一直倡議訂立檔案法,可惜多年來不獲特區政府積極回應,正計劃在梁振英卸任前,要他「找數」。

檔案處今個財政年度,預算獲批六千六百萬元運作,去年一百零二名工作人員當中,只有六人具有歷史檔案管理的專業培訓資格,其他屬行政及文書職位。檔案處處長近年都是行政主任( EO),現任處長勞紹安屬首長 D1級別,年薪連津貼約一百五十五萬元。由於檔案處屬行政署之下,勞紹安須聽命於 AO出身的行政署署長。朱福強質疑,他無專業檔案鑑定知識的同時,更要聽命公務員系統,「佢阿頭話要銷毀某些敏感重要文件,唔通佢可以抗命?」

「另一個更大的問題,是很多部門都沒有將檔案移交檔案處,我做處長時,並無收到很多政策局遞交的檔案,惟有盡量收其他細部門交來的。換言之,若果部門偷偷地銷毀檔案,檔案處根本無機制監察,也無牙力阻止。」

那麼政府又保留了什麼檔案?本刊翻查二○一四年檔案處年報,指該年度有 596米檔案(約 283萬張文件)移交處方永久保存,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政府新聞處聲帶及短片、港台紀錄片節目、食環署「全城清潔運動」檔案、教育局有關成人教育和鄉村學校檔案等,但完全沒提及,該年度部門有否移交政改或雨傘運動相關的文件。

特首辦文件成黑洞

美國總統卸任後,會開設總統檔案館,按檔案法開放任內白宮文件。

老布殊(右二)的兒子喬治布殊(右四),一三年在家鄉德州開設檔案館,多位總統包括奧巴馬(右五)、克林頓(右三)、卡特(右一)出席開幕禮。(美聯社圖片)

梁振英的檔案又如何?本刊向檔案處查問,由九七年至今,行政長官辦公室移交了什麼予檔案處、過去四年半的情況如何,本刊獲得以下回覆:「包括行政局/行政會議的討論或資料文件,市政局的檔案(會議記錄、相關法例、選舉等事項)及行政檔案等」,當中提到的兩個局,代表仍是回歸前的文件。

朱福強批評,特首辦的檔案,絕對不單只有行政會議文件,「例如:特首每日主持的早禱會記錄、跟中聯辦及港澳辦的通訊往來、述職報告制定的過程等,這些文件究竟有無被銷毀?說實在我唔敢擔保。若果你看九七前港督的檔案,最精彩是他跟英國的書信往來,可以睇到佢有無出賣香港利益。」

朱福強指出,政府內部其實有指引,規定特首辦不單要保留職能檔案,就連行政檔案都不可銷毀,「例如特首用了幾多錢買傢俬的單據,這反映了他的品味及作風,後人若研究這個當權者,很有參考價值。」

美總統電郵受規管

老布殊的檔案館內,存有一張九三年一月二十日,老布殊寫給繼任人

克林頓的勉勵信,非常珍貴。

美國總統的檔案,有完善的保存機制,例如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里,早前在 facebook發布一張文件照,是九二年老布殊競選連任失敗後,親手撰寫給對手克林頓(即希拉里丈夫)的勉勵信,它屬於布殊總統檔案館的文件。美國的檔案法,同時規管總統及官員的電郵內容,希拉里做國務卿時,曾經因為用私人而非官方電郵處理公務備受輿論炮轟。老布殊的兒子喬治布殊入主白宮時,因棄用克林頓時期在白宮裝置的官方電子檔案管理系統( Automated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之後又故意刪除○三至○五年間超過二千二百萬封電子郵件,引發醜聞。

朱福強說,美國的檔案法規定總統的電郵、短訊、電話錄音、書信等,都要保存。「美國有法,總統都私自刪除電郵。香港沒有法,話特首卸任前唔會刪電郵?好難搵人信啊。」本刊向特首辦查問,梁振英任內的公務檔案、電郵、書信等會否保存,發言人沒有直接回答。翻查立法會文件,發現過去兩年,特首辦都有業務及行政檔案獲檔案處批准銷毀,包括九七後「致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申訴和信件有關的檔案」。

九七後歷史真空

傅景華認為:「九七後一國兩制如何落實,要靠原始資料讓市民及歷史學家了解。政府大舉銷毀檔案,無咗就係無咗,無得返轉頭,很可惜。」

對於身有屎的當權者來說,檔案是罪證,他們當然不欲留下醜聞證據,希望將文件毀屍滅跡,以免有痛腳被後人捉住。但檔案正正是史實的守護者,正因為美國有檔案法,本刊曾經在布殊總統檔案館內,找到八九六四時,美國從中方線人掌握到死者數字為 10,454人、受傷有 28,796人,對歷史研究是一大突破。

多個民主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等都有訂立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透過法例規管元首及政府官員,必須保存任內具歷史價值的文件,若干年後開放予公眾查閱,除非涉及重大國家安全考慮。如今連中國都有檔案法,香港卻遲遲未有立法。

九七前,港英政府的文件,會按英國檔案法運返英國,並按照法規三十年後開檔。但九七後沒有檔案法監管,特區政府的重要歷史文件去了哪兒,卻是一個巨大黑洞。

「 CY Leung」只得施政報告

梁振英一二年選特首時,在時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手上,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承諾任期內積極推動制定資訊自由法」,結果又走數。

觀塘翠屏道的歷史檔案大樓,是檔案處總部,開放予公眾查閱,大部分都是殖民地年代文件,當中包括六七暴動、港共滲透等港英政府機密檔案,非常珍貴。記者問職員,九七後有何檔案可查閱,他着記者在官方的電腦系統搜尋可有開檔,「如果在電腦找到的話,雖然未夠期開檔(按三十年期,現時開到一九八六年的文件),但可以直接寫電郵來申請,表明你看的原因、目的,我們再去問部門可否開放。但一定要在系統 search到有、即有移送到政府檔案處。」

記者在相關系統,搜尋「 CY Leung」,只彈出一份一五年一月十四日,梁振英在立法會的施政報告致辭。但問題是:為何輸入「 CY Leung」只有這單一報告、為何保存的「 CY Leung」檔案會是一份在網上找到的公開文件、為何他上任四年多卻只有一五年的施政報告,這些都令人匪夷所思,並質疑政府內部欠缺有系統的檔案保存程序。

若搜尋「 Donald Tsang」,彈出的同樣是施政報告這份 Google也找得到的文件。若果用九七後發生的重要大事字眼搜尋,例如「 SARS」,只彈出一些書籍而非政府文件。再搜尋「廿三條」、「七一遊行」,不論用中文或英文、全名或縮寫,全部都未見有開檔。究竟有關的政府檔案去了哪兒、是否仍然存在、日後會否公開,成為一大疑問。換言之,我們的下一代,日後可能無法對香港歷史有透徹真實的認知,刪除歷史也令人擔心,可能是中共洗腦工程的一部分。

立檔案法遙遙無期

市民如要索取政府文件,目前只能夠引用回歸前一九九五年訂立的《公開資料守則》,但它並無法律約束力,有名無實。申訴專員公署在一三年四月至一六年三月,合共在 148宗已結案的投訴當中,裁定五成三的個案屬部門處理不當。公署曾經批評官員對條文一知半解,並且「怕麻煩」故想出不同理由拒絕市民申請。

傅景華研究《公開資料守則》問題多年,他發現,以往有人索取例如:禮賓府建築圖則、四千個空置一手現樓單位資料、港鐵各車站每日平均出入閘人次、強制驗窗計劃樓宇名單及有關統計等,都被當局以不同理由拒絕。加上《守則》並不涵蓋例如醫院管理局、城規會、中央政策組等部門,他認為:「只有訂立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才能令市民知情權得到最大保障。」

梁振英五年前選特首時,被朱福強及退休法官王式英等人組成的檔案行動組,追問是否支持訂立檔案法,當時梁作「非常正面」的回應,更稱自己在這議題上走得很前,正在研究方案,可能在他上任後可以推動。不過,他做了特首後即變臉,指已有條例限制政府不能隨便丟棄文件,故暫不擬立法。

梁振英上任後,一三年法律改革委員會設立小組,研究訂立檔案法和資訊自由法,但一直無下文,其中檔案法小組由「梁粉」廖長城擔任主席。王式英的檔案行動組,兩個月前曾去信查問進展,獲回覆指仍在進行,未能給予確實日期進行公眾諮詢,令檔案行動組有感政府是在拖延。法例一日不立,香港的歷史,也會隨時光流逝而灰飛煙滅。

部分獲准銷毀的檔案類別( 2012至 16年 4月)

迷你倉四級火令兩名消防員殉職,公眾關注消防裝備是否足夠,原來政府過往銷毀的檔案中,包括「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檔案」,內容可能有研究參考價值。

•與食品投訴有關的檔案

•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檔案

•病人到診統計表格

•新建築工程的圖則/檢測報告/信函及記錄

•與婚姻糾紛申請有關的個案案卷

•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個案及綜合家庭服務個案案卷

•各類進出口貨物倉單

•各項選舉的選票及已填畫的正式登記冊

•有關公共屋邨租金收入的檔案

•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的公共檔案

•與稅務有關的電腦資料列印表

•破產個案的扣押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檔案處

英美建數據寶藏

英國政府的數據庫,記錄了九六至一三年的嬰兒名字變化,原來不少父母會模仿萬人迷碧咸,用他子女的名字。

英國及美國兩大民主國家,因訂立了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政府都會公開大量資料,按潮流轉化成大數據,方便公眾下載,當中不乏具公眾利益及有趣的研究素材。

英國的 data.gov.uk網站數據中,其中一項是嬰兒名字,記錄二○○三和一三年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出生的嬰兒,頭五十個最受歡迎的名字,例如:一三年首十個最受歡迎的男嬰名,包括: Harry、 William、 George三位王子。此外,也有一些特別名字,例如:哈利波特角色 Draco(跩哥)、 Sirius(天狼星)、 Bellatrix(貝拉)等。

英國政府記錄火災事故也十分透明,在網站輸入「 fire」字眼,便會看到英格蘭火災報告,內容包括:宗數、原因、救援人數、誤報、救援統計等。

美國政府同樣公開了大批統計數字,在 data.gov網站,可見美國農業部,分析有小孩家庭的開支金額,用於住屋、教育、醫療、交通、食物等,可從中比較完整及單親家庭的分別。若在網站搜尋「 domestic violence」可見一三年的家庭暴力數據,是由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的 National Incident-Based Reporting System( NIBRS)系統,分析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年齡、性別、所受暴力對待等。

撰文:盧曼思

攝影:高仲明

攝錄:葉漢華、李育明

資料:鄭詠欣

插圖:祝健中

news@nextdigita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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