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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5日 星期五

寒戰強姦:內地副導脫強姦罪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囚8月 __,寒戰,

被告陳鑫強姦罪不成立,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囚8個月。(資料圖片)報稱有份來港拍攝《寒戰II》的內地電影從業員陳鑫(26歲),涉在酒店房內強姦一名女子;他被捕獲准保釋後,又涉嫌向事主提出會給予補償並要她在庭上表示不追究,因而被控一項強姦及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由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於今早10時30分開始退庭商議4.5小時後,一致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其中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以5比2裁定罪成, ...


被告陳鑫強姦罪不成立,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囚8個月。(資料圖片)

報稱有份來港拍攝《寒戰II》的內地電影從業員陳鑫(26歲),涉在酒店房內強姦一名女子;他被捕獲准保釋後,又涉嫌向事主提出會給予補償並要她在庭上表示不追究,因而被控一項強姦及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由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於今早10時30分開始退庭商議4.5小時後,一致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其中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以5比2裁定罪成,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則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最終判監8個月。

控方讀出被告背景,指被告沒有案底,報稱內地任副導演,案發前居於北京,父母已離異。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父母的求情信及被告父親的病歷紀錄,指被告父親有冠心病。辯方指被告一直努力工作,但因此案心情低落,要留在香港且失去工作,他當時在糖水舖只是碰巧撞到X並非有預謀犯案。

辯方指,被告及父母因此案花了很多錢及時間,父母亦要經常往返內地及香港,對家人造成很大負擔。辯方律師指,因被告最終脫強姦罪,故就該項妨礙司法罪名的判刑應較輕。律師又指,被告全因覺得自己被冤枉,深深不忿說了不應說的話才犯下此罪,而他因此案要留港並還押4個月已是他的懲罰,律師指「最初他在大監獄(香港),其後則留在小監獄」。

法官判刑指,如強姦罪成,最少要監禁5年,判刑需要忠誠反映陪審團裁決。根據陪審團裁決,明白被告當時是因心裏覺被冤枉而叫事主不要作供,希望自己在法庭最終無事,且明白他因有被冤枉情緒向事主大吐苦水,亦明白他是內地人因此事要留港,比一般其他人辛苦。法官指此控罪無量刑指引,一般會判監1年,而本案是因強姦案而干犯,故法官認為1年監禁合適,但考慮到被告因此案被迫留港,人生路不熟,對他已屬相當的懲罰,故最終決定網開一面,判監8個月。

辯方又提到被告原本以20萬港元現金保釋,辯方明白被告因接觸事主而違反保釋條件,明白到他確有錯,但因該筆錢是他老闆籌給被告,希望不要全數充公所有保釋金。法官指,被告的情況與不依期歸押而沒收保釋金不同,因他只是違反保釋條件,根據法例,他被還押後已沒有保釋,故亦不應該要因違保釋條件而沒收保釋金,因此被告可全數取回保釋金。

另外,在處理控方證物時,控方表示會在刪除與事主的性交片段後,把被告手機交還給被告,法官則指:「嗰幾段嘢害死佢啦,(否則)應該就無事㗎,我覺得」。

報稱電影從業員的被告,被控去年11月24日在中環文華東方酒店強姦女子X,另被控今年1月某日及3月9日,以誘因慫恿X在針對他的法律程序中隱暪證據。案情指,被告聲稱是副導演,並正物色「顏值身材都出眾」的年輕女演員拍攝網絡電影,相約事主在酒店見面,其後疑藉詞看電影資料,在酒店房內涉嫌將事主強姦。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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