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昨裁決,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一夜後,裁定曾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罪成,成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案件押後至下周一,最快同日求情兼判刑,曾續准保釋,該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另一項同類罪名不成立;至於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因陪審團未達成裁決,法官下令就首項控罪解散陪審團。據悉控方決定就首控罪申請重審。
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蘇曉欣 陸羽平
由等候至得悉裁決結果期間,72歲的曾蔭權站在犯人欄內一直昂起頭,面容繃緊,他曾經望向公眾席,又咬一咬嘴唇。聽取裁決後,曾蔭權坐下後一度低頭,漲紅了面。至於曾妻鮑笑薇一直望向法官,一邊聽裁決結果一邊皺眉,她中途稍為望向犯人欄,但很快便回頭。至於曾蔭權的長子曾慶衍木無表情,幼子曾慶淳低頭並雙手合十。曾蔭權的三弟曾蔭煊傷心落淚,哭得雙眼通紅。
首項控罪下周一處理
由8女1男組成的陪審團昨晚8時作出裁決,以8比1裁定第二項控罪罪名成立,指曾蔭權在處理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他正與雄濤的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租約。至於第三項控罪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即陪審團相信曾蔭權建議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時,並非刻意隱瞞何為他設計深圳大宅。第一項控罪,陪審團未能確定曾蔭權收受大宅的300萬元免費裝修,是否作為他審批牌照的報酬。
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處理首項控罪。散庭前,法官向辯方表示「放心,我會容許被告繼續保釋」。
曾蔭權步出犯人欄後,需要人攙扶,被問及是否覺得無辜、會否上訴等,他一概沒回應。曾蔭權與家人走入會議室,其間他服下一粒疑似藥丸的東西。眾人在房內商討約10多分鐘,曾蔭權與親友一一擁抱及握手,最後再次昂起頭和眨眼幾次,深深吸一口氣後,便拖着妻子離開,多名保鑣阻擋記者走近。曾蔭權胞妹曾璟璇不滿有記者混入升降機,並說:「可唔可以畀返啲尊嚴我哋!」
曾蔭權之後離開法院,他左手拖着妻子,右手由幼子攙扶。由於遭過百傳媒包圍,即使由保鑣開路,短短數十步的路程,眾人也走了逾分鐘才能登車。
無答提問只強顏歡笑
曾沿途續被追問「驚唔驚坐監」等問題,他沒回答只強顏歡笑。曾隨後登上金鐘力寶中心的律師樓,相信與律師開會。
過去曾蔭權兩度表示問心無愧,案件裁決前,本報記者問他是否仍維持這說法,他輕輕點頭,記者追問案件是否政治檢控,他則豎起食指放在嘴唇上。
特首參選人曾俊華表示,未有時間了解判決內容,事件仍在司法階段,不便多談。另一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透過競選辦回覆,表示尊重法庭裁決。
曾蔭權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他需否即時入獄仍屬未知之數。曾任高級檢控官的大律師潘展平指出,理論上涉案控罪「判乜都得」,判監禁或緩刑亦可。惟潘認為控罪性質嚴重,加上案件在高院審理,判監機會較大,但他補充法官或考慮到曾的公職職位高及年紀老邁而判緩刑。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曾的判刑「好難講」,坦言「前特首入罪咁嚴重,之前都冇試過」;又指曾的好友、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雖亦因相同罪行被判囚,但兩案案情有別,曾的官階亦較高。
陪審團前日就首項控罪提問,但至晚上8時,首席陪審員稱即使給予更多時間都沒可能就首項控罪達成裁決。湯指陪審團僅商量了兩日一夜,便稱未能達成裁決,商量時間頗短。
案件編號:HCCC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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