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Happy Life」鼓勵
50歲關淑怡襲擊罪成 留案底
50歲的關淑怡今年3月涉刑事恐嚇被捕,疑出手襲擊酒店職員並稱:「信唔信我拎把刀斬你」案件昨日再提堂,辯方律師求情指關淑怡獨力照顧兒子,因焦慮推了職員胸部一下,她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總裁判官認為關淑怡肯承擔罪責,判罰款2,000元及留案底,並祝福她有happy life,鬆一口氣的關淑怡在庭上說:「Thank you」 。
關淑怡90年代憑《難得有情人》、《繾綣星光下》和《夜迷宮》等歌曲走紅,近年卻屢傳情緒不穩消息,不但影響事業走下坡,更接連要報警處理,繼去年10月在愉景灣突然墮海獲救後,今年3月在愉景灣酒店跟職員爭吵,案情指事發當日因為房租及房間送餐服務問題,關淑怡與酒店職員陳尚志(29歲)起爭執,其間關大力推了陳的心口一下。另一職員趕至幫忙,陳因感到痛楚而報警。關淑怡當場被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判罰2千
案件昨日再提堂,下午1時50分全身黑色的關淑怡抵達西九龍法院,獲七位律師團及友人陪同,不知是否前一晚睡得不好,關淑怡樣子有少少浮腫,木無表情地步入法庭。報稱無業的她被控兩項罪名,辯方求情指,基於關淑怡是單親媽媽,獨自湊大兒子,又是娛樂圈成功人士,自2015年起租住該酒店,至今已花費170萬元,與職員關係融洽。案發前一日,關淑怡突接獲酒店通知,指住宿政策將另有安排,令她感到擔心焦慮,她找事主要求解釋,但對方態度差,令她感到詫異,遺憾地她最終犯下本案,現十分抱歉。
關淑怡在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另一項刑事恐嚇罪則獲控方撤銷起訴,總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案中事主並無受傷,亦無要求賠償,關淑怡作為公眾人物要做一個模範,認罪可見她承擔罪責,顯示真誠悔意,普通襲擊罪量刑起點罰款3,000元,考慮到關淑怡認罪及當事人沒受傷,判罰款2,000元,扣回之前保釋金500元,昨要付1,500元並留案底。法官寄語她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認為她不會再犯,希望她能邁步向前,有一個happy life。
聆訊點頭
其間關淑怡不時點頭,分別答「plead guilty」(認罪)及「agree」(同意),聞判決後鬆一口氣,在庭上說:「Thank you」後,在2時58分散庭後馬上離開法院,到樓下即坐七人車閃走,之後到大學站凱悅酒店,關淑怡跟眾人入了酒店。
纏擾多月的官司終告一段落,關淑怡昨未有更新Instagram抒發感受,只於上月13日曾留言:「這酒店和員工是有很不人道和專業態度,也不合理下地把表面上看來是我本人的問題。而且我沒有甚麼精神病!不要太過份。我一定不會就此罷休及屈服!」
案件編號:WKCC2537/17
採訪:張俊銘、伍嘉豪
攝影:孔志豪、吳耀輝、夏家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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