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上月改判衝擊政府總部的「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入獄六至八個月,而反新界東北案中十三名社運人士亦被改判入獄八至十三個月,一共十六人至今已入獄逾半個月。然而,雙學東北十六子於獄中生活與一般囚犯大不同,除了可獲每月一萬港元「安家費」,更獲一批民主派議員濫用「公務探訪」制度探監「解悶」,十二天內至少探監十三次,頻密的探監更令到十六子毋須按時工作。有建制派人士及學者狠批民主派議員有濫用特權及探監制度。
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可利用「公務探訪」到監獄探訪囚犯,其中東網發現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於上月廿五日起至昨日(5日),十二天內至少探監十三次,其中以議員朱凱廸及邵家臻探監次數最多。而二人昨日亦前往羅湖懲教所探監,其中朱凱廸聯同助理岑敖暉於早上抵達,逗留約兩小時後離開,而岑的女友何潔泓亦被囚於該處。邵家臻則與一名中年男子於下午二時許現身,探監前兩人各自於懲教所門前拍照留念,同樣逗留約兩小時後離開。
據了解,發起「公務探訪」十六子的是工黨議員張超雄,有逾二十名議員共同參與,已知曾探監的議員還有莫乃光、楊岳橋、陳志全、黃碧雲、許智峯及尹兆堅。而各人探監日程亦甚有系統,務求編排到由朝至晚輪流探訪,但每次只能見一名囚犯。不過,多名議員都盡量花光探監時間,導致獲探監囚犯毋須如一般囚犯般按時工作。
此外,獲議員「公務探訪」的囚犯可於冷氣房內與探訪者面談論政,令到十六子不用長期處於酷熱高溫的監倉內。相反,有懲教中人透露「公務探訪」屬於勞師動眾的安排,懲教署需要安排額外人手為探訪人士安檢、保管行李,亦要安排人員於房間外看守,間接影響懲教署的人手編配及可能引致額外資源。
懲教署表示,現時監獄條例及規則沒有訂明立法會議員探訪在囚人士的安排,而署方亦不會就議員公務探訪次數及時間作出限制;而該署亦按法例要求,安排已判刑的成年在囚人士從事有意義的工作,回饋社會。
前立法會議員、「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民主派議員濫用立法會議員的特權,令到十六子如同擁有特權,擔心會令到其他囚犯覺得不公平,而且更會令到他們判刑的阻嚇性大減,應予以譴責。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立法會議員以公務性質探訪在囚大士,理應一視同仁以了解囚犯在獄中的生活及條件等問題,若然議員只去探訪雙學東北十六子,會予人感覺是選擇性探訪,令到十六子如同有特殊優待。此外,公務探訪能在冷氣房間內進行,變相如同貴賓式待遇,令獲探監的囚犯亦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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