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抵達終院。(何量鈞攝)
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就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遭覆核改判入獄一案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上月16日開庭處理後,今午(6日)再開庭就3人的刑期上訴頒發判詞。終院裁定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的上訴得直,恢復原審判刑,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判緩刑1年,即三人毋須入獄。
三人在庭上一直表現鎮定,但聞判後顯得一臉茫然,似乎不明白法官的判詞,其後經律師解釋後,三人才恍然大悟露笑意。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下午約3時10分抵達終院。羅冠聰稱已有準備為公民抗命承擔法律後果,對終院的裁決感樂觀,今次判刑會成為日後集會示威的指引,如判決嚴苛會對示威自由構成壓力。黃之鋒和周永康提到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及多名參選立法會補選的人士被DQ(取消資格),指三人的案件不論判決如何,均對香港的法治感憂慮。
雙學三子在2014年9月衝擊「公民廣場」,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分別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及後提出刑期覆核,3人被改判入獄6至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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