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翁靜晶與陳百強拍攝《喝采》成好友,Danny帶她到半島酒店LV店鋪看包包,每個上千元,當時16歲的她哪有這麼多閒錢,當下受驚不小。
「當時沒想到一件事,Danny可能打算送給我,以他為人這麼大方,又是世家子弟,他既然帶我去,叫我選一樣東西,可能不便說得太白,幫我付錢。」翁靜晶細說38年前一段往事。
「我沒想過原來有人會送禮物給我,沒想過跟男孩子出街,對方可能買東西給我,我只考慮自己有沒有錢買這個袋,後來職員很殷勤,介紹這介紹那,我很害怕,不知怎辦。」
畢竟童黨領袖出身,充滿街頭智慧,轉念便生一計,問售貨員:「我不喜歡咖啡色,一見咖啡色就頭暈,很怕用咖啡色的東西,請問有其他顏色嗎?」明知LV貨品只有咖啡色,「那沒辦法了,我不喜歡咖啡色。」
略施小計便脫了身。如今這品牌色彩繽紛,讀者觀眾可不能如法炮制。
今時今日翁小姐衣櫃裡的名牌手袋不少,有些是弟弟送的,有些是當年做律師打贏了官司,客人感激所贈,共值二百萬元,「我打算拍賣這些手袋,用在佛教弘法事業,我自己一個名牌都沒有,因為我不用名牌,我不懂得用名牌。」
翁靜晶的性格是男非女,擁有名牌而不用,原因是名牌袋太重太貴,「像苦力般捧着手袋,手袋入面本來已經有電話、鎖匙,再加上手袋本身重量,我覺得為什麼要捧着塊鐵行街?還有手袋很貴,萬一搭地鐵刮花了,怎可以原諒自己呢?」
撰文:陳勝藍
攝影:蔡福生、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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