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與妻子到庭,出席聆訊。(羅錦鴻攝)
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12個月。他於今年1月中刑滿出獄,並於「出冊」前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希望推翻定罪,獲終院批准,案件排期於今日(14日)開庭審理。他最終能否脫罪,關鍵在於終院法官如何理解行為失當罪的定罪要求。
曾蔭權偕妻子鮑笑薇於早上9時26分抵達終院出席聆訊,沿路進入法院期間無回應記者提問。
現年74歲的曾蔭權,被控於2010至2012年行使特首職權,考慮涉及一間廣播機構的決策時,無申報與該機構股東進行物業租賃的商議,前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其後獲上訴庭減刑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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