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已舉行兩次會議,但因泛民拉布而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因應40名建制派議員聯署要求發出指引更換主持。內務委員會今(4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因泛民包圍主席台,會議兩度暫停。
泛民甫開會便不停提出規程問題質疑會議的合法性,內會主席李慧琼其後稱已處理完畢規程問題,宣布進入討論議程環節,惹起泛民不滿,大批泛民議員隨即包圍主席台,李稱會議比較混亂而宣布暫停會議。會議暫停5分鐘後恢復,李稱容許議員作最後一輪規程問題,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發言解答泛民對違反《議事規則》的質疑,惟之後泛民再離席包圍主席台,而令會議二度暫停。
法律顧問指出,現時有規定法案委員會由最資深成員主持首次會議,但未有規訂第一次會議後的選舉工作由何人主持,所以存在空白、空隙,而過往面對首次會議未能完成選舉主席,例如遇到打風、法定人數不足等情況,都只以慣常做法交由最資深議員召開及主持會議。
議員朱凱廸表明不認同存有真空,因為過往會議出現正、副主席空缺,即使並非首次會議都會交由最資深議員主持。議員楊岳橋則指出,《議事規則》是提供方向性,但建制派的建議則指明道姓,指明由何人主持,認為與《議事規則》的精神有所違背。李慧琼其後指早已就規程問題劃線,決定進入議程討論,再次惹起泛民不滿而包圍主席台,會議需要第二次暫停,約7分鐘後復會。
議員周浩鼎指出,兩次會議共4小時未選出主席是荒天下之大謬,歷史上未曾見過,而主持頻頻拉布導致無路可退,才會有40名議員聯署要求按《議事規則》處理,若然今日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等同縱容泛民任意妄為。
李慧琼表示,收到40名議員聯署要求後立即了解是否符合《議事規則》,她不覺指引內容違反《議事規則》,所以決定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她指,法律顧問的文件亦確立容許內會發出指引,冀不要混淆視聽,重申召開特別會議完全合法、合乎《議事規則》及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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