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7日)的九龍大遊行結束後,一名女事主疑因被誤認為便衣女警,遭示威者包圍要求她刪去拍攝影片。警方重案組調查後,昨(15日)拘捕3名涉案3男女,他們暫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其中31歲被捕男子另被控一項非禮罪,今午(16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
被告依次為黃子隆(31歲,男)、吳睿哲(23歲,男)和蘇瑋善(24歲,女),分別報稱廚師、學生和教師。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20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期間會索取涉及接觸證據的科學鑑證報告、追緝在逃人士及找尋目擊證人等。
控方反對3人保釋,指未來數周都有遊行示威活動,恐他們再犯或騷擾證人,加上本案控罪性質嚴重,一經定罪可能判監,認為3人有棄保潛逃風險。法庭最終准許3名被告以現金5000至1萬港元保釋外出。
控罪指,黃上周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涉嫌猥褻侵犯女事主X。3人同被控的非法禁錮罪,指他們於同一地方非法囚禁X,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將她禁錮。
控方在庭上讀出控方案情撮要,指當晚近11時,年約30歲女事主X獨自行經事發地點,一邊與外國朋友視像通話,現場有人群聚集,X的朋友表示想看現場情況,此時有不知名女子質問X在做甚麼,並想搶去其手機但不成功。之後首被告突然出現從後捉實X,期間雙手觸碰X的胸部,下體緊貼X臀部,X幾經掙扎也無法離開。第二及第三被告其後也加入捉着X的手,X掙扎約十分鐘始成功逃離,並走入警方防線求助,驗傷後發現前額及四肢均有瘀傷。
警方翻看網上拍得的片段後,昨日在寓所拘捕3名被告,警誡下3人皆保持緘默,警方並在各人寓所內找到各人當日穿着的衣物。
控方並指,今早警方安排了被告進行首次認人手續,其中次被告被一名警員及事主X認出。首被告透過律師申請保釋,指他中五學歷,做了六年半廚師,月入1.5萬港元,單身與父母同住;次被告則為大專學生,現是實習社工,可提供5000港元擔保;第三被告則透過律師指,第三被告是首屆中學文憑試考生,獲取非常優良成績,其後數學及教育雙學位畢業 ,現時為中學教師,父親為公務員,是家中獨女。
裁判官現批准首被告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則各5000港元,各人均要定時到警署報到,除了第三被告可在7月19至8月23日離境外,其餘時間各被告均不准離港,並須居於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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