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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6日 星期二

逃犯末路:涉咬甩警員手指 港大畢業生保釋期守宵禁令不得離港 __,逃犯末路,

被告杜啟華(左)現被控4罪。(羅錦鴻攝)一名港大畢業生在本周日(14日)的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中,涉嫌咬甩一名警員手指,現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 ...


被告杜啟華(左)現被控4罪。(羅錦鴻攝)


一名港大畢業生在本周日(14日)的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中,涉嫌咬甩一名警員手指,現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案件今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杜啟華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押後8星期、至9月10日,期間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跟受害人錄口供,以及索取沙田新城市廣場及附近商場的閉路電視記錄,和等候醫生報告及法證檢驗結果。

法庭批准杜保釋,保釋金為現金及人事現金各1萬港元,期間被告不得離開香港及須守宵禁令,保釋期間不得踏足新城市廣場。杜剛完成香港大學營養學學士學位課程,目前在一間證券行任職合規部職員。

控方向法庭陳述案情,指數千人當晚於新城市廣場集結,晚上7時開始警方已8次警告會進行清場,約9時40分時,被告在沒受到挑釁及作任何宣示的情況下,用雨傘打中一名警員後頸,一名警司及同袍見狀上前支援,混亂中警司倒地遭被告以雨傘打頭,警司以手擋格時右手無名指骨折,而被告被制服後仍然掙扎,將一名警長的右手無名指前節咬斷。控方並向法庭展示有關警員的傷勢照片。

22歲被告杜啟華,報稱學生。控罪指,被告於本月14日晚上8時9時53分至9時55分期間,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381舗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及於上述時間地點,意圖使一名高級警司及一名偵緝警長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能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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