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向其中一間獲馬來西亞政府發出「第二家園計劃」牌照的移民公司查詢,負責人Angel回覆時證實,有香港警察高層被馬來西亞政府拒絕其移民申請。她指出,基於國家安全,馬來西亞政府會拒絕通過有官職的移民申請,有關政策適用於全球的移民申請。
記者其後以申請者的身份,致電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的相關部門,職員承認相關政策已實施,但強調政策不是針對香港警察。而當地部門也回覆其查詢,指基於安全理由,去年9月已收緊移民審批,拒絕有保安部隊背景的人士申請,即使他們再申請也好大機會被拒絕。
早前也有報道指,有在職港警曾申請「第二家園計劃」被拒,移民公司CASA集團執行董事張銘遠指,申請人若從事國家安全工作,不論在職警察、移民局官員、海關人員或政府高官等,基於涉及國家安全,當地政府會審慎查核其申請,通過機率不高。
翻查資料「第二家園計劃」入場門檻低,50歲及以上申請人需要提供財務證明,包括流動資產35萬元馬幣(約70萬港元)及每月收入1萬馬幣(約2萬港元);49歲及以下所提供財務證明為流動資產50萬馬幣(約100萬港元)及每月收入1萬馬幣(約2萬港元)。經過財務證明批准後,申請人需要體檢、購買醫療保險及銀行定期存款,50歲及以上要求定存15萬馬幣(約30萬港元);49歲及以下要求定存30萬馬幣(約60萬港元)。通過財務需求後,申請者可獲多次入境社交簽證,期限10年,簽證可無限期續簽。
申請者可攜帶配偶、年齡21歲以下的未婚孩子及60歲以上的父母。至於申請者獲批簽證1年後,可從要求定存當中提取15萬馬幣(約30萬港元)用作買樓、買車、子女教育及醫療開支,但其間定存必須保留至少15萬馬幣(約3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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