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廿年來都冇加過代言費,但個品牌去年就中止同佢嘅合作...
台灣歌手王力宏1998年為某品牌擔任代言人,但去年該品牌卻中止跟王力宏的合作,而早前該品牌女創辦人於節目中,大爆跟對方不續約的原因。她指換掉的原因是王力宏年紀大了,有審美疲勞。對於以前曾有指王力宏能與品牌合作20年的原因,是她喜歡王力宏,對此,她強調:「我不喜歡王力宏,我可以澄清一下。」
外間有指,王力宏20年來從沒加過代言費,而之前品牌其中一位負責人亦親口承認,代言費「廿年如一日」,仍是第一次合作的價錢,大概是人民幣幾十萬左右,而王力宏亦曾道出原因,是感謝品牌有勇氣,當年選擇仍是新人的他代言,令他很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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