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決定延遲發布就反修例事件而展開的審視工作階段性報告。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決定延遲發布就反修例事件而展開的審視工作階段性報告,並待相關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今早(17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不理解監警會的決定,認為報告倘只是陳述事件和收到的投訴,不會與司法覆核案件有衝突,亦可以在公布時抽起可能有問題的章節。
同場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兼監警會前委員張達明亦指,對監警會延遲發布首階段報告的做法感到奇怪。他稱,數月前已有人就監警會的調查權力提出司法覆核,若監警會認為有問題應該一早叫停工作,而不是現在才決定延遲發布,加上法庭沒有頒下任何臨時禁制令,調查報告亦不是直接評論司法覆核案件,兩者根本沒有關係,故認為監警會不是因為法律原因而暫時不公開報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容海恩接受另一電台電話訪問時則表示,如果報告只屬階段性,而內容已經完成,可不必等待司法覆核結果,但如果監警會考慮到報告的完整性,想將司法覆核的結果加入報告,選擇延遲發布亦是無可厚非。她又期望報告的發布時間不會拖太耐,因市民對報告有一定期望。
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會見傳媒時表示,對監警會未能按計劃如期於今年年初公布首份階段性報告表示遺憾,並解釋延遲公布是考慮到司法覆核結果的影響,明白公眾有期望,希望司法覆核申請者能配合,讓聆訊盡早進行,而監警會的審視工作會繼續進行。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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