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琼保釋離開葵涌警署。(黃仲民攝)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今日(26日)凌晨遭警方上門拘捕,據悉疑涉及有人早前在社交媒體facebook,轉發一個遭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的帖子。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指,在過去兩日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上非法發布一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相片、電話及地址等,亦有人在社交媒體上發布鼓吹暴力及煽動仇恨的言論。
警方網絡罪案調查科經調查後,今日凌晨在葵青區拘捕一名60歲本地女子,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行動中,警方檢取一部手提電話,將進一步調查被捕女子有否干犯其他包括《私隱條例》等罪行,及諮詢律政司意見,檢視被捕女子有否違反高等法院去年10及11月頒布的禁制令,而干犯「藐視法庭」。
莫強調,相關禁制令仍然生效,目的為阻止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相關行為本身亦屬違法,警方在過去數個月積極調查相關案件,並會在發現非法披露情況,將作出跟進行動。
他續指,起底行為不單對當事人造成傷害,亦因威嚇相關個別人士及團體,令其逼於害怕下沉默,造成寒蟬效應而對社會造成傷害,不及早制止相關行為,將損害公眾對法治信心。警方將繼續公平、公正處理相關案件,亦已進行多起調查、拘捕、起訴行動。
莫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警方進行拘捕行動不會考慮被捕人的身份背景,而相關案件亦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惟暫不評論鄭在社交媒體上發言有哪些字句、字眼具「煽動意圖」,需要進一步諮詢法律意見。鄭其後獲保釋候查,約2時許步出葵涌警署。
此外,多名民主黨議員及中西區區議員,今晨到葵涌警署聲援鄭。他們舉起標語,又叫喊口號,包括「警方濫捕、濫告可恥」。
議員許智峯指,警方是以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拘捕鄭,事件與轉載有關印尼記者被射傷眼的貼文有關,與被投訴違反臨時禁劉令無關。他又引述律師團隊初步意見,指初步看不到有相關法理基礎,相關條例甚至屬違憲。他又指,不排除警方是針對鄭本人而作拘控,因她經常在區議會與警方針峰相對。
涂謹申則形容相關法例是殖民地惡法,「徹頭徹尾政治拘捕,以為警察「大曬」,要求當局立即放人。」而同屬民主黨的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亦有出席,他批評警方欲全面、全方位打擊民主派議員。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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